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种子加工生产线改造工程及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工程(设备部分)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种子加工生产线改造工程及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工程(设备部分)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 集贤县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种子加工生产线改造工程及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工程(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种子加工生产线改造工程及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工程(设备部分)已完成了投资项目备案,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奖励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种子加工生产线改造工程及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工程(设备部分)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购10T生产线(含包衣)1套、15T生产线1套、1万吨方仓1项、装车平台1个、地秤1台、单株脱粒机1台、干燥箱1台、高温发芽箱1台、蛋白仪4台、种子水分仪6台、叉车3台、铲车1台、小型移动式清粮车1台、溯源系统2套、生产线清洁设备2台等。
2.4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45日内完成交货(注:上述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运输、安装、验收、运输损耗、技术档案资料、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2.6最高投标限价:20463099.00元
2.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06月-2026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7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根据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期《关于全面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公告(〔2026〕5号));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10.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电 话:***
日 期:2026年08月26 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