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2026-JKFPAJ-W1020)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2026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2026-JKFPAJ-W1020)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北京市 市辖区 丰台区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二、项目正文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副食品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6-JKFPAJ-W1020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第1包:***;第2包:***;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1包、第2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即第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加第2包的评审及打分,若仍排名第一,则第2包中标候选人从第二名开始推荐),评审顺序为第1包、第2包,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执行。 4.项目概况: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副食品配送公司,为采购方提供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包括副食品采购、运输、装卸、验货及附带的其他服务,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入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截图)。 (十)投标保证金追溯期设定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应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超过2年的不再追缴。(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8月28日 至 2026年09月04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货商必须在北京市具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等),场所为自有产权的需提供产权证明,若场所为租赁,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合同应包含首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及银行转账凭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入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领材料仅作为申领招标文件依据,评审时资格审查以评审委员会审查为准。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 (五)招标文件售价: ***/份,售后不退。 十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10-66713725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10-66713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