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渠市商学院宿舍楼及食堂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劳务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五家渠市商学院宿舍楼及食堂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劳务采购 |
|---|---|
| 公告类型 | 中标结果 |
| 项目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五家渠市 |
| 中标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成交结果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关于蓝天七色公司***(一标段)劳务分包采购的竞争性谈判结果的公示
各供应商:
***关于劳务分包的采购已按照《国恒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于2026年9月9日在'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交易平台'(https://www.xjghjc.com/)进行了报价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采购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一标段)
2.项目编号:LW-ZC20260907001
3.采购公告
4.公告发布媒体: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交易平台(https://www.xjghjc.com/)
5.方式:□ 询比价 ☑ 竞争性谈判 □ 公开招募 □ 单一来源
二、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
2.成交金额:***
3.应缴平台使用费: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缴纳至城汇昌公司账户,缴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新疆城汇昌城市更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支行
银行账号:728728040013000192940
开户行号:301885800013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1天(日历日),自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止。
四、异议提出与处理
(一)受理渠道:公示期内,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采购结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
受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材料要求:异议函须内容清晰、依据充分。异议人是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处理原则:公示期内,采购组织单位将依法依规受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后续流程:若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异议,将依法予以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决定是否变更采购结果或重新采购。公示期及异议核查期间,暂不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监督部门信息
对采购过程或本次公示有举报或投诉的,可向以下监督部门反映:
监督部门:***综合部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六、采购相关方信息
(一)采购人(使用单位):***(一标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组织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