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管公司下辖项目部IP展陈服务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北京金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管公司下辖项目部IP展陈服务招标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北京市 市辖区 朝阳区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二、项目正文
招标公告
***商管公司下辖项目部IP展陈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6-09-14 10:42:54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8003251-ZB-2026-0108
标书号:ZGDW【2026采】文件第0087号
采购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6-09-17 16: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9-20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9-17 16:00:00
开标时间:2026-09-20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按照采购详情要求提交
标书费: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3251-ZB-2026-0108)
标书费收款账户://
保证金:元(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3251-ZB-2026-0108)
保证金收款账户://
┃物料清单
|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商管公司下辖项目部IP展陈服务 招标公告详见金隅阳光采购平台 1.2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商管公司下辖项目部IP展陈服务 |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 1.000 | 项 |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 商管公司 |
收货地址:***
┃详情描述
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270 万元(含税),其中,天津项目控制价***,北京项目控制价***,合肥项目控制价***。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1.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1.1招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2.投标要求 2.1 投标单位资格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固定的生产经营住所、有专业的生产设备或服务能力、资质证书(如需)、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等有效期、专业类别、等级等是否满足项目需求,是否具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2)各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性(不得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法人、控股或参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同时任职情况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情况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近亲属关系; (3)招标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不得以明示、隐形或其他形式进行联合投标;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三年无因投标单位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6)能够依据本招标文件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没有虚假陈述的情形; (7)不存在串标、围标、行贿、联合体投标、隐名代理投标、挂靠资质等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8)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单位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预拉黑名单供应商或冻结供应商名单。 招标单位在评审各阶段发现投标单位存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投标无效。 2.2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对本项目有关的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要求、进度要求等情况了解清楚,并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后综合报价。 2.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充分考虑项目业态的性质、服务周期、服务质量、考核要点及招标单位要求等,为保证服务进度与质量所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等所需的费用和时间。投标单位在报价中的漏项,招标单位视同投标单位已在本项目其他子目中包含,结算时将不再给予调整。 2.4投标单位须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项目规模的具体情况等,如有疑问须在提交疑问截止日期前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提交疑问,逾期提交的疑问将不进行答复。答疑后将视为各投标单位不再有疑问,投标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 2.5现场踏勘:√统一组织 (1)如招标单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根据时间分别组织天津项目,北京项目,合肥项目现场踏勘 ),投标单位应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单位无论是否去现场踏勘均被视为对可能对投标事宜构成影响的现场、现有建筑物位置之性质及情况、周围环境及其它一切有关事项等均已完全了解清楚并已将一切影响价格之现场环境因素包括于标价内。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进行的现场踏勘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现场踏勘期间,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招标单位均不负责。 (3)现场踏勘联系人:*** |
┃联系人
张廷琦/13811914095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