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人民医院医用低值易耗品第二批(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什邡市人民医院医用低值易耗品第二批(二次)招标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四川省 德阳市 什邡市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服务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医用低值易耗品第二批(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项目编号:N5106822026000065
项目名称:医用低值易耗品第二批(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中标人须在采购人下单后3日内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什邡市范围内)。具体配送时间、配送内容以及配送数量以采购人实际下单为准。中标人在每次配送时,提供配送验收清单(至少包括配送时间、配送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穿戴工作服且衣着整洁,并佩戴工作牌。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或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终止合同)按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次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采购人验收,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针对其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针对非自身生产的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监督投诉单位:什邡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地址:***
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川财采[2018]123号')
3.本项目最高限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电话:***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
2026年09月16日
三、相关附件
-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