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服务询价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人民政府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服务询价的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来宾市 金秀瑶族自治县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二、项目正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我乡拟通过公开询价方式,对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工作服务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地点
大樟乡三古村
三、项目采购内容
金秀瑶族自治县大樟乡三古村乡村旅游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服务。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
项目估算投资额为***元。请各报名单位参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有关规定进行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要求报价人具有相关资质。
六、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一)报价表或报价函(备注好联系人姓名、职务及电话);
(二)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年来报价人实施项目业绩材料(如有)。
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
以上采购项目的报价将被认为是综合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作出的最终优惠价格且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将不得参与我单位的任何工程的任何报价活动。
七、报价时间
2026年9月16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请各报价人于2026年9月18日18:00之前提交纸质文件,密封盖公章报送至***,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的服务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供应商。
九、监督管理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派出大樟乡监察办公室,监督人:赵德润,联系电话:***
十、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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