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虞镇】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海虞镇】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江苏省 苏州市 常熟市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物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 项目 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名称 )已经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 .1.1 建设地点:常熟市海虞镇、常熟市董浜镇
2 .1.2 招标范围: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配电所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变配电所高低压配电设备供货、运输装卸、变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系统预试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1.3 建设工期: 45 日历天
2 .1.4 合同估算价:约 109 万元( 其中 海虞运营中心 约 ***、董浜运营中心约*** )
2 .1.5 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2 .1.6 交货地点:海虞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董浜运营中心新建商业用房项目工地现场
2 .1.7 交货期:收到甲方或代建单位通 知后 45日历天内完 成供货及安装调试等工作,并确保通过常熟市供电分公司验收。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 否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②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新证) 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时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二家,且牵头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2)成员单位必须具备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许可证(承装三级或以上、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三项需同时满足)(新证) ;
( 3)成员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成员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d.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4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 '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3.4.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
□ 3.4.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 %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 3 年、 202 4 年、 202 5 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 7其他: 投标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 ( 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近 一 个月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 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 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6时0 0 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 26 年 10 月 20 日 13 时 0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在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 5 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文件。
8. 6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现金、②支票、③银行保函,以上三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需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8. 7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 -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任国强
电话:***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城市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三、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