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人才社区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牡丹江人才社区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爱民区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牡丹江人才社区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人才社区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在 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项目代码:2607-231004-04-01-277405)批准建设,建设单位:牡丹江市城市保障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牡丹江人才社区建设三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路与庆明路交汇处
2.3工程规模: 本项目拟通过对牡丹江市爱民区怡馨园A4号楼,共216套房源,总建筑面积约9835平方米存量房源实施装修改造。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3日,总工期:3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5.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及办理、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报建审核等相关手续。
2.5.2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5.3设备采购: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及安装调试(含必备辅件、即安即用)。
2.5.4工程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5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5.6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依法依规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2.6.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2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及设备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6.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4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代建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投标人参加不同标段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不可以)重复。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766.45万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可竞争费):*** ;预备费(不可竞争费):*** 。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同时具备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建筑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提供本单位2026年06月至2026年月08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③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或非联合体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可由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
3.4.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本单位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3.4.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提供本单位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
3.4.4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要求:
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人外,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人、施工员(建筑专业)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建筑专业)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以上人员仅要求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 号)文件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
3.5.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5.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向前起算,下同),具备(填写指标条件 )业绩。(本项目不作要求)。
☑3.8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1财务要求: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提供2023年--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8.2信誉要求
3.8.2.1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2.2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8.2.3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总承包方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19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其他: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项目负责人:房文刚
电 话:***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牡丹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电 话:***
邮箱:***
日 期:2026年09月17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