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塔街道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5:34:44 地区:辽宁省 沈阳市 皇姑区 行业:国家行政机构
预算金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10-13 00:00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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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北塔街道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辽宁省 沈阳市 皇姑区
预算金额****
项目分类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工程
招标人/采购人***
中标人/供应商
代理机构***

二、项目正文

项目概况

北塔街道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167
项目名称:北塔街道非物业小区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980176.13
最高限价(元):5980176.13
采购需求:查看

★履约期限:合同为1+1+1模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3年);

★履约地点:北塔街道辖区内14个社区,分别为:前进社区、晨报社区、北塔社区、岐山南社区、松江社区、龙江社区、兴旺社区、武功山社区、辽河社区、铁路东社区、兴建社区、龙江东社区、五一社区、富城社区。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期限内,乙方按约定完成扫保服务的,甲方以区财政支付保洁服务费金额和时限为准,及时拨付给乙方。

★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现场支持:10 分钟内响应;3 小时内到达。

★一、服务内容

包含辖区无物业老旧小区日常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楼道杂物清理、垃圾收集转运、垃圾桶清洗消杀维护、公共区域杂物清理、卫生死角整治、招贴喷涂清理、无主杂物和残土清运、常态化市容保障、冬季全域除运雪作业、化粪池清掏及管道吸污疏通、应急环境整治、无物业小区安全主体及街道和社区交办的其他环卫常态化保障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扫保面积保洁员分配表
社区清扫面积(平方米)户数(户)保洁员和清运员数量(名)1.2系数(周六周日节假日轮班)备注
前进96147176516.5719.88
晨报50616.18192512.0414.45
北塔81690301919.1422.97
岐山南3000470.490.59
松江67558.74255916.0419.24
龙江119663387126.231.44
兴旺62441.9236414.8217.78
武功山32248.1914078.279.93
辽河36133.89185810.2112.25
铁路东16479.2312435.977.17
兴建47293.5209112.2214.67
龙江东25742.5518549.0410.85
五一46164.81275214.317.16
富城9099.663452.162.59
合计694278.6527100167.48200.97
五入人数201

扫保面积保洁项目清单
序号地址所在社区楼道庭院人数合计(人)1.2系数 (周六周日节假日轮班)
户数 (户)保洁员数 (300户/人)小区内广场、园路、绿地等区域保洁面积(㎡)保洁员数 (9000平/人)
1前进小区前进社区15625.2183483.629.2814.4817.38
2燕山路二号前进社区1290.436446.440.721.151.38
3松花江东街40号前进社区740.256216.940.690.941.12
4晨报12号院晨报社区10073.3635457.673.947.308.76
5辽河街67号院晨报社区4371.462310.930.261.712.06
6燕山路10号院晨报社区980.331173.140.130.460.55
7崇山东路56号院晨报社区210.071772.460.200.270.32
8松花江街46号院晨报社区3621.219901.981.102.312.77
9北塔小区北塔社区23837.9472000.008.0015.9419.13
10客运新村小区北塔社区6362.129690.001.083.203.84
11昆山东路43号岐山南社区470.163000.000.330.490.59
12松江社区+松江小区松江社区12044.0132207.983.587.599.11
13松江社区+新新小区松江社区8642.8819246.762.145.026.02
14松江社区+松花江东街1、3-2、3-3、5、7、13、15号松江社区4911.64161041.793.434.11
15龙江一小区龙江社区4101.3711220.001.252.613.14
16龙江二小区龙江社区11643.8835420.003.947.829.38
17黑龙江街小区龙江社区3721.2410392.001.152.392.87
18辽河一小区龙江社区8242.7528811.003.205.957.14
19辽河二小区龙江社区11013.6733820.003.767.438.91
20陵东街小区兴旺社区2250.757264.780.811.561.87
21陵东街67巷5号兴旺社区1080.362241.020.250.610.73
22二三厂家属院兴旺社区6082.0314027.291.563.594.30
23陵东小区1+2兴旺社区10103.3726598.812.966.327.59
24教委院兴旺社区3091.038300.000.921.952.34
25陵东佳园兴旺社区1040.354010.000.450.790.95
26体苑北小区武功山社区5461.8217531.561.953.774.52
27武功山小区武功山社区4481.497186.410.802.292.75
28多维小区武功山社区2800.933741.300.421.351.62
29速滑队小区武功山社区1330.443788.920.420.861.04
30白龙江街50号辽河社区1110.372470.520.270.640.77
31白龙江街54号辽河社区910.301567.400.170.480.57
32宁山东路56号辽河社区11583.8624671.782.746.607.92
33宁山东路58号辽河社区1520.513230.400.360.871.04
34燕山路23号辽河社区2480.832422.780.271.101.32
35燕山路28号辽河社区980.331771.010.200.520.63
36铁路东社区+行政学院小区铁路东社区3201.075018.340.561.621.95
37铁路东社区+话剧团小区铁路东社区960.32945.430.110.430.51
38铁路东社区+昆东小区铁路东社区6522.176578.340.732.903.49
39铁路东社区+民政局小区铁路东230.08854.110.090.170.21
40铁路东社区+松花江东街2号甲铁路东450.151457.200.160.310.37
41铁路东社区+巴山路公寓铁路东1070.361625.810.180.540.64
42兴建社区+兴建小区兴建6202.078803.200.983.043.65
43兴建社区+电缆厂小区兴建3311.105367.130.601.702.04
44兴建社区+农垦小区兴建1270.422666.760.300.720.86
45兴建社区+第47研究所小区兴建1140.382016.730.220.600.72
46兴建社区+省水产小区兴建870.291346.780.150.440.53
47兴建社区+省商务局小区兴建870.291613.750.180.470.56
48兴建社区+市水产小区兴建540.184682.420.520.700.84
49兴建社区+北塔花园小区兴建4761.5910787.721.202.793.34
50兴建社区+建材宿舍小区兴建1110.375500.000.610.981.18
51兴建社区+邮局小区兴建840.284509.010.500.780.94
52(龙江东)岐山东路5号院龙江东社区2380.793586.300.401.191.43
53(龙江东)松花江街院龙江东社区6072.027854.120.872.903.48
54(龙江东)巴山路大院龙江东社区5151.727212.560.802.523.02
55(龙江东)岐山东路2号院龙江东社区3471.166097.570.681.832.20
56(龙江东)黑龙江街19号院龙江东社区1470.49992.000.110.600.72
57五一社区+老干部大院五一社区780.263504.640.390.650.78
58五一社区+黑龙江街以西小区五一社区8422.817450.580.833.634.36
59五一社区+宁山小区五一社区7902.6315300.001.704.335.20
60五一社区+五一散体楼1五一社区9713.2417309.591.925.166.19
61五一社区+五一散体楼2五一社区710.242600.000.290.530.63
62富城社区-邮局小区富城社区1080.362305.700.260.620.74
63富城社区-省联通小区富城社区990.334812.330.530.861.04
64富城社区-供销社家属院富城社区830.281222.840.140.410.50
65富城社区-中石油家属院富城社区550.18758.790.080.270.32
合计2710090.33694278.6577.14167.48200.97
五入人数201

二、服务要求

(一)、乙方须及时做好园区卫生保洁、杂草清除、'三堆'杂物整治、环境整治工作。若存在整治、清运、维修不及时、履职不到位问题,经甲方书面告知并明确整改时限后仍未完成整改的,由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其他公司代为处置,所产生全部费用从乙方当月小区扫保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

(二)、持续做好小区、楼道、自行车库(无人管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干净有序、无杂物堆放、无卫生死角,常态化开展环境乱象整治,有效治理小区'十乱'现象。

(三)、严格落实市、区除雪指挥部工作部署,按照除雪保畅通工作标准,及时开展园区庭院积雪清扫、堆雪清运工作,做到除雪及时、清理彻底。

(四)、落实各项常态化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楼道清扫保洁:进场后完成全域楼道开荒保洁,彻底清理楼梯油渍、顽固污渍;对楼梯扶手、楼道窗户、顶棚积灰、蛛网进行全方位清扫,确保庭院、楼道、扶手干净整洁、无积尘结垢,墙面洁净、无蛛网浮尘。日常保持每周清扫两次,每半月开展一次楼道湿式拖洗作业。楼道每日进行清扫,达到地面净、无垃圾污物。

2.小招贴清理整治:日常巡查中及时清理楼道及公共区域小招贴、喷涂广告,规范使用除胶剂、铲刀、修补涂料等工具清理,做到清理干净、不留痕迹。同步对违规小招贴留存电话进行登记,涉嫌违法的及时上报、报警处理。

3.垃圾收集清运:每日不少于三次开展全域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投放密集区域按需增加收集频次及垃圾容器配置。做到垃圾全部入桶、无裸露散倒垃圾。园区各类环卫、垃圾分类设施摆放齐全规范,不定期擦拭清洁,保持容器干净整洁。垃圾桶存放垃圾不得超过容量三分之二,桶体及周边无散落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指定中转站,垃圾容器、运输车辆全程密闭作业,杜绝垃圾遗撒、异味扩散及二次污染。

4.园区日常清扫:每日不定时开展楼院巡回清扫保洁,严格落实路面净、树枝净、树根净、墙根净、草坪绿地净、公共场所净、楼前楼后净、垃圾容器周边净、垃圾点位周边净的保洁标准。

5.冬季楼院除雪:降雪后即刻开展除雪作业,保洁人员随降随清、边下边除,持续作业,确保园区无积存积雪、无结冰路面。

6.清扫保洁时间:每日早5时至7时进行早扫作业;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

7.垃圾收集时间:上午6时至中午11时进行第 一次收集,下午14时至16时进行第二次收集。

8.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对垃圾收集点 进行清洗,每周一次消杀,并有清洗和消杀记录。

9.严禁筐装垃圾,焚烧垃圾、杂草及摆摊占道 经营。

10.负责小区内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弃料及其他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包括:设置临时堆放点、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业主及时清运、协助联系合规运输单位、对无主建筑垃圾组织清运等工作。

11.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

全力配合各项检查、市容督导、节假日环境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随时处置突发环境卫生问题,做到响应迅速、处置彻底、整改到位。

投诉案件落实情况:建立投诉案件快速响应与闭环处理机制。接到街道、社区转办或居民直接反映的扫保类投诉案件后,30 分钟内响应,1 小时内处理完毕。

12.垃圾分类

根据《沈阳市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第二项工作任务措施中第二款第1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实行'分类+环卫+再生资源'一体化服务,将垃圾分类成效纳入环卫服务考核指标,日常负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设置分类设施等环节的服务工作,确保分类工作无'断档'、全链条贯通。

垃圾分类设施齐全,四色垃圾桶按标准配置,标识清晰、摆放规范,无 破损、无污损。分类宣传指引牌设置到位,内容清晰可读。

设备物资配置标准:

投标人须自行足额配备垃圾转运车辆、保洁工具、除运雪设备、消杀设备、分类垃圾桶等全部作业物资,全面满足全域常态化作业需求。

三、人员安置与薪酬保障、设备移交

(一)中标方全盘接收原有在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自本项目交接完毕之日起,原有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为中标承接单位,原承包方劳动关系不作解除;中标方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过往工作年限合并累计,原劳动合同其余条款效力维持不变。

(二)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按国家法律执行,其他福利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中标方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四)中标方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五)设备移交

中标方须全程配合完成资产的清点、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如原承包方愿意将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融雪剂留存交付中标企业,在对原承包方留存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等开展资产评估后,中标企业按评估价值承接,评估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四、服务标准

(一)人员配备

中标单位需配备不少于一名北塔辖区的专职项目经理、每个片区配备管理员及保洁班长。

(二)小区日常清扫保洁

坚持园区每日常态化保洁作业,保持小区土地平整,庭院及绿化带内无积存杂物、无枯枝落叶、砖石瓦砾、白色垃圾、纸屑果皮等各类垃圾,清扫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确保楼梯扶手干净无污渍,楼道保持12小时动态整洁,清扫标准达到无零星垃圾、无瓦砾杂物、无果皮纸屑、无积泥积水。及时清理楼道、公共区域内喷涂、粘贴的小广告、小招贴喷涂,保持公共空间整洁规范。保洁作业严禁将垃圾扫入下水道及其他公共隐蔽区域。

(三)垃圾清运保洁

1、结合园区垃圾产生量合理调配清运频次,所有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严格落实日产日清要求,确保垃圾桶无满溢、无堆积,做到车走地净、场清整洁。垃圾收集点位周边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积存污水,清运作业全程规范,严禁沿途抛洒、污水滴漏,杜绝二次污染。

2、常态化清洁养护垃圾桶设备,保持桶体完好、外观洁净、无顽固污渍,定期对垃圾桶及周边地面开展冲洗、消杀作业,发现破损、损坏垃圾桶及时报备更换。

3、保持垃圾桶可视范围内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散落白色垃圾,园区严禁积存建筑、装修垃圾,发现大量装修建筑垃圾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同处置,严禁园区内焚烧各类垃圾。

(四)庭院道路除雪清运工作

1、严格落实限时除雪标准:白天降雪停雪30分钟内启动除雪作业,夜间降雪于次日上午9时前完成作业部署。小雪8小时、中雪12小时、大雪16小时、暴雪24小时内,全面清除园区机动车道、人行道积雪,做到无空段、无漏段、无残雪、无结冰雪条,人行道保障不少于1.5米通行宽度。积雪统一规整堆放至路边石内侧,达到'黑地面、无结冰、无死角'标准。对管线跑冒滴漏形成的积冰做到彻底清理、清根见底。需外运积雪统一清运至区级指定堆放点位,严禁积雪堆放阻碍车辆通行及居民出行。

2、乙方除雪作业全过程自觉接受甲方日常监督检查。

3、乙方自行配备除雪作业人员、作业工具、运输车辆及全部作业物资,自主保障除雪作业人力物力。

4、乙方可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专项除雪作业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严格落地执行。

5、乙方全面承担除雪作业期间安全主体责任,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合同约定范围内, 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清扫保洁、楼道清扫,清除招贴喷涂,无主杂物残土清运、除雪清运等服务的全部小区区域。

(二)考核项目

1. 日常保洁服务

2.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及桶站运维

3.冬季除运雪作业

4.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

5.公共设施维护及环境消杀

6.建筑垃圾清运

7.作业规范管理

8.小区安全管理

9.其他相关考核事项。

(三)考核单位

各个社区先进行自行考核,然后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区城管局、区房产局和街道办事处。

(四)考核评定

招标人实行多层级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关联企业评优及合同续签。服务出现负面通报、整改不力等问题将影响服务结算。考核为月度考核,每季度考核综合评分在 70 分以上为合格,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则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全年考核不合格则不再续签。

1日 常保洁服务(20 分)主路、人行道、路牙清洁8路面无明显垃圾、积尘、污渍,每发现一处明显垃圾扣 0.1 分;人行道每累计 20 处烟头扣0.1 分;路牙及墙角每发现一处卫生死角或积土扣 0.05 分。
楼道、电梯厅、健身区、车库、绿化、水景等区域卫生7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渍,每层/每处杂物扣0.05 分;绿地内白色垃圾、枯枝堆积、杂草每处扣 0.05 分;绿化带边缘散落垃圾每处扣0.05分;水景水面漂浮物每处扣0.05 分;宣传栏、标识牌、休闲座椅、器材表面脏污或乱贴广告每处扣 0.05 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每个小区内累计发现 20 处烟头扣 0.1 分。
小招贴清理5楼道、单元门、电表箱、墙体、路灯杆等区域出现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每处未清理扣0.05分;清理后未恢复原色(留白斑、残留胶痕)每处扣 0.05 分。
2垃圾分类、垃圾清运及桶 站 运 维(15 分)垃圾桶/箱外观清洁4桶身干净无污渍、无明显异味,桶身脏污每处扣 0.1 分。
垃圾分类1四色垃圾桶未按标准配置扣0.1分;标识不清晰、摆放不规范,扣0.1分;有破损、有污损,扣0.1分;分类宣传指引牌未设置到位扣0.1分;
垃圾清运时效及5无满溢、 日产 日清, 出现满溢一次扣 0.1分。垃圾未按分类进行收运,出现一次扣0.1分。
投放点周边卫生5周边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散落垃圾每处扣 0.1 分。
3冬季除运雪作业(10 分)及时完成除雪清运5各小区累计晚于规定完成除雪时间 3 小时以上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保障除雪作业质量5各小区未达到给定的除雪清运作业标准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4常态化保障与应急处置(10 分)节假 日及 重大活 动期间保障5未按时完成指定保障任务,每次扣0.5 分。
应急响应5对突发事件(如暴雨、大风等)未及时启动预案或到场处置,每次扣 1 分;处置不力造成后果的,本项不得分。
5公共设施维护及环境消杀(15 分)日常消杀5未按计划对垃圾点、楼道、公厕等区域进行消杀,每次扣0.5 分;记录不完整、虚假记录,每处扣 0.1 分。
化粪池清掏及管道吸污疏通5每出现一处化粪池板结、淤塞现象扣0.1 分;接到疏通通知后,3 小时内要赶到现场,迟到每超 15 分钟扣 0.1 分。
公共设施巡查5未按规定周期巡查弱电线缆、墙皮、供暖设备、下水设施等,每次扣 0.5 分;发现问题未即时上报或未协助配合处置,每处扣 0.2 分;因巡查不到位导致设施故障扩大的,每次扣 1 分。
6建筑垃圾清运(5 分)堆放点设置与管理3未设堆放点或标识不清每处扣 0.1 分;与生活垃圾混堆每处扣0.5 分。
清运及时性2积存超过 3 日每处扣0.5 分
7作业规范管理(10 分)保洁人员着装规范4统一着装、佩戴工牌,每人次不规范扣0.05分。
作业时间合理3按规定时间作业、不扰民,违规一次扣0.1分。
工具设备整洁3保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杂乱扣 0.05 分。
8小区安全管理(10 分)制度建立与落实3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不健全,每项扣0.5分;未建立制度或预案的,本项不得分。
隐患排查与上报4对外墙脱落、井盖缺失、消防通道堵塞、线路老化、飞线充电等隐患未排查登记,每项扣0.5分;对未在职责范围内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每处扣 0.5 分。
安全事故3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扣 1 分;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并按退出机制处理。
9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 5分)完 成 办 事处、社区交办的特定事项2视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有拖欠环卫人员工资产生的纠纷3拖欠一次工资扣 1 分。
10加分项 ( 1分)特殊情况加分项1如遇极端天气情况或临时活动仍能按时完成既定任务,或者是收到创优表扬或者媒体表扬,一次加 0.1 分。

、退出机制

投标人连续2 个月未达到招标人服务标准,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投标人原因不再履行合同,投标人需提前90 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并配合招标人做好交接,交接完毕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如投标人未告知招标人的情况下不再履行合同,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1)因投标人责任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如火灾、人员伤亡、群体性事件);(2)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3)服务区域内连续3 日以上垃圾积存,造成环境卫生严重倒退;(4)投标人恶意拖欠工作人员工资,导致集体上访或罢工;(5)投标人在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为1+1+1模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若中标方在考核中达到合格标准,双方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13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相关要求。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48-3号
联系方式:024-86256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B区5楼
联系方式:024-23241055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涛、刘连芳
电 话:024-239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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