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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预算金额****
招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6-09-15 00:00
项目编号潭韶财采计(2026)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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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
|---|---|
| 公告类型 | 中标结果 |
| 项目地区 | 湖南省 湘潭市 韶山市 |
| 中标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成交结果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采购公告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采购公告
***的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6]0019号
3.委托代理编号:WY-GC-2026-302
4.预算金额: ***
þ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30%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þ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150 日历天
9.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10.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 ;
¨预付款保证金:/%;
þ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
þ投标保证: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1 | 包1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一项 | *** | *** | ¨ | ¨ |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本项目不适用)。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采购【2022】17号)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基本资格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办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供应商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þ小微企业 þ监狱企业 þ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必须提供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企业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3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由中标人在中标后自行按规定配备;(提供承诺书)。
3.4 供应商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6年8月31日起至2026年09年07日前(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确认。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2、所有供应商须在2026年09年07日前(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3、供应商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4、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磋商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供应商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52818268。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投标解密采取在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投标解密时,请携带CA证书,否则将无法完成标书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电子投标文件需现场解密,请投标人携CA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投标)。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验证合格后,按顺序解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解密,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位置或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磋商保证金
根据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潭财购[2024]12号)文精神,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但供应商免交非免责。为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八、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及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本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最终报价环节统一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请各供应商自备电脑、网络,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报最终报价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最终报价表扫描成 PDF 格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陈攀、唐秀云、周宇琴
2、电话:0731-55695955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
(3)联系人:蒋军
(4)邮 编:411300
(5)电 话:1589851367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2栋1102号
(3)联系人:陈攀、唐秀云、周宇琴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55695955 、15197229907
(6)电子邮箱:/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电 话:0731-52818268
采购文件附件:
工程量清单.zip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GPZ
8.19定稿 自然资源局黄田村治理项目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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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的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于2026年09月15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 ***。
二、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6]0019号
2、委托代理编号:WY-GC-2026-302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发布公告
四、成交标的信息
五、磋商情况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
(3)联系人:蒋军
(4)邮 编:411300
(5)电 话:1589851367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2栋1102号
(3)联系人:陈攀、唐秀云、周宇琴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55695955 、15197229907
(6)电子邮箱:/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的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于2026年09月15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 ***。
二、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6]0019号
2、委托代理编号:WY-GC-2026-302
三、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发布公告
四、成交标的信息
| 标的名称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 |
| 成交单位 | *** |
| 联系人 | *** |
| 成交施工范围 | 韶山市韶山乡黄田村原炼铅厂历史遗留污染及周边污染底泥治理项目全部工程量清单施工内容 |
| 施工工期 | 15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黎红亮 |
| 执业证书信息 | 湘243002179168 |
| 成交金额 | *** |
| 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
五、磋商情况
| 供应商名称 | 企业类型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最终报价 (元) | 综合得分 | 排序 |
| 湖南湘融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小型 | 合格 | 合格 | 3166000.00 | 93.24 | 1 |
| 中石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合格 | 合格 | 2900001.86 | 93.00 | 2 |
| 湖南中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合格 | 合格 | 3012000.00 | 78.07 | 3 |
| 湖南厚霖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小型 | 合格 | 合格 | 3180000.00 | 73.13 | 4 |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磋商小组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 组长 | 杨俊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刘学鹏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组员 | 刘波 | 自主选定 | 全过程 |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枣园路
(3)联系人:蒋军
(4)邮 编:411300
(5)电 话:1589851367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港越世纪城2栋1102号
(3)联系人:陈攀、唐秀云、周宇琴
(4)邮 编:411300
(5)电 话:0731-55695955 、15197229907
(6)电子邮箱:/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相关附件
- 工程量清单zip
- 881199定稿自然资源局黄田村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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