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7:17:40 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洛浦县 行业:初等教育,中等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预算金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10-09 00:00
项目编号0634-264XZ1ZF0275
登录后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登录保标工作台后可查看项目跟踪、订阅提醒和更多企业信息。
点击登录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洛浦县
预算金额****
项目分类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服务
招标人/采购人***
中标人/供应商
代理机构***

二、项目正文

项目概况

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09日 11:1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64XZ1ZF0275

项目名称: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421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21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送服务,采购蔬菜、水果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最高限价:项目实施地农贸批发市场批发价下浮率不低于5%。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1:15(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 11:1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 2026-2027学年洛浦县教育系统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原(辅)料采购项目(第四包:蔬菜、水果)招标文件9.11.docx

    279.2K

三、相关附件

  • 2200226622002277学年洛浦...
返回列表 订阅项目变更 咨询投标服务

登录即享六大免费权益

免费看联系方式直接对接关键人
免费跟项目动态关键节点自动提醒
免费查标讯信息完整内容不遮挡
免费看企业情报合作决策更安心
免费订标讯商机实时把控进度
免费发招采信息高效匹配资源
立即登录查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