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庆路-宁穿路地块提升项目建筑幕墙检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福庆路-宁穿路地块提升项目建筑幕墙检测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浙江省 宁波市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福庆路-宁穿路地块提升项目已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单位为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建筑幕墙检测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东至福庆路,南至宁穿路,西至河清北路、北至宁东路。
2.2建设规模:对本项目现有园区进行提升改造。项目现状总用地面积约9.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8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9.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6.75万平方米(含二期地下室)。
2.3招标控制价:***,***。
2.4招标范围:拟对宁波东部新城福庆路-宁穿路地块D1-1a、D1-1b、D1-2a、D1-2b、D1-3a、D1-3b楼幕墙系统开展全面鉴定、安全评估及部分拆除修复工作。检测鉴定范围涵盖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开启扇、拉索幕墙及相关附属构件,重点检查面板完整性及使用安全性,评估胶缝水密性能,排查百叶、拉索预应力状态及幕墙渗漏情况,并对室外扣条的安全性进行专项核查。在此基础上,对幕墙整体结构安全性进行系统检测与鉴定,形成完整的检测鉴定分析报告,出具最终鉴定结论,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维护及整改建议。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或由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①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专项检测资质证书。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专项检测资质,并承担检测任务;
③项目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3.5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费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 9:00起至2026年9月22日 23:59 时(北京时间),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2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3特别说明: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4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报名。
5. 投标保证金5.1.金额:人民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 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6.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6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8.服务费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评标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