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江苏省 南通市 如东县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货物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大豫镇
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建设内容的整体的方案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附属配套设施施工等直至整体建设施工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建设任务工作,直至项目整体档案移交及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结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项目。
3.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如东县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项目总面积约5800平方米,概算价约***元。
4.质量标准要求:
(1)设计的质量标准:提交设计成果的内容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本技术文件的要求。
(2)施工的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应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具有市政行业(园林绿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②具有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设计:具备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 ,且应满足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四、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五)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九)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人需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系统里投标单位报名情况,确认无误后将进行现场解密(若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的投标文件,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
3.具体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4.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五、开标需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 、'商务标'。
六、信息发布及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9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地 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文件【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房社区居民活动广场提升改造工程】.doc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jpg
三、相关附件
- 招标文件新城镇核心区基础设施提升大豫镇兵...
-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