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栖霞区公卫中心2026-2029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18:24:15 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 行业:医院,其他卫生活动
预算金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项目编号JSZC-320113-QZDG-G2026-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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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栖霞区公卫中心2026-2029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江苏省 南京市 栖霞区
预算金额****
项目分类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工程
招标人/采购人***
中标人/供应商
代理机构***

二、项目正文

项目概况

栖霞区公卫中心2026-2029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JSZC-320113-QZDG-G2026-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0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QZDG-G2026-0008

项目名称:栖霞区公卫中心2026-2029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三年,***/年,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栖霞区公卫中心2026-2029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主要负责栖霞区公共卫生中心(包括***(南京市栖霞区卫生监督所)、栖霞区妇幼保健所)职工工作日早、午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0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设备: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江苏'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有关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标。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适用信用承诺的供应商,对于'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6)'项证明材料可使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替代(格式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十),该信用承诺书出具时间须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超出该时间范围出具的承诺书无效。

7、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卫生监督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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