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20000 321000 321084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8-28 17:06:01 |
二、项目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高邮经济开发区德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对'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重新报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邮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生态安全缓冲区工程(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高邮经济开发区德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扬州市高邮市高邮经济开发区龙虬西路168号;
投资总额:60000万元;
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约150亩,其中生态安全缓冲区占地约23亩。
重新报批原因:对照《水处理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本项目涉及'进水水质变化,导致污染物项目增加',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于本项目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因此需编制重新报批环评报告。
建设内容:本次污水厂一期设计规模为3.0万m3/d,二期实施后总规模为6.0万m3/d,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及应急池+高密度沉淀池Ⅰ+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Ⅱ+臭氧氧化单元+生物滤池+滤布滤池+消毒池'的主体处理工艺,经过主体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表1中A标准,总铅、总铬、六价铬、总砷达到表3标准,氟化物、总铜、总锌、总镍、总银达到表4标准,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70%的出水(4.2万m3/d)经过配套的生态安全缓冲区,排入老横泾河,最终汇入澄潼河。再生水回用于企业生产、生态补水等。本次重新报批系因污水厂拟新增接管服务范围内企业或绿岛自行处理打到江苏省地标后的含重金属废水,而原环评未对重金属排放量进行核算;本次报批不涉及产能规模调整、生产工艺改进及环保设施升级,核心目的为补充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核算内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定手续。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2024年高邮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2024年高邮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1.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50μg/m3,二氧化硫年均值为7μg/m3,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7μg/m3,臭氧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日均值的第90分位数)年浓度均值为160μg/m3,一氧化碳年浓度均值(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各常规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环境空气补充检测的氨、硫化氢等均可达到相关标准。
(2)地表水
地表水老横泾河等监测断面的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
地下水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Ⅰ类~Ⅳ类标准。
(4)噪声
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居民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和底泥
本项目厂区占地范围及周边工业用地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周边居民点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底泥中污染物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标准。
三、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预处理工段和污泥处理工段的臭气,本工程采用'生物滤池+碱喷淋'除臭,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经过主体工艺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其中总铅、总铬、六价铬、总砷达到表3标准,氟化物、总铜、总锌、总镍、总银达到表4标准,再生水回用率30%,70%的出水(4.2万m3/d)经过配套的生态安全缓冲区,排入老横泾河,最终汇入澄潼河。本项目建成后以处理企业的工业生产废水为主,少量厂区生活污水,对区内工业废水以及少量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与处理,可有效缓解日益增长的区域污水处理压力,有助于推进高邮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及环境效益。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采用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治地下水、土壤污染。
四、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章节的内容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全部做到有效、安全处置。详见下表。
表1 本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
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设施数目、规模、处理能力等) |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 | 处理效果 | ||
废气 | 臭气产生构筑物 | 氨、硫化氢 | ①种植乔木吸收臭气; ②对工艺处理单元及污泥处理单元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将气体收集后送入2套生物滤池+碱喷淋装置进行除臭处理,最后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表5标准及表6二级标准 | 氨气 | 4kg/h | DA001 | 0.105kg/h |
DA002 | 0.004kg/h | |||||||
硫化氢 | 0.3kg/h | DA001 | 0.025kg/h | |||||
DA002 | 0.002kg/h | |||||||
废水 | 工业废水、少量生活污水 | 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总铅、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铜、总锌、总镍、总银、总汞 | 一期设计规模为3.0万m3/d,采用'粗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及应急池+高密度沉淀池Ⅰ+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密度沉淀池Ⅱ+臭氧氧化单元+生物滤池+滤布滤池+消毒池'的主体处理工艺,水回用率30%,70%的出水(2.1万m3/d)经过配套的生态安全缓冲区,排入老横泾河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440-2022)表1中A标准,氟化物达到表4标准,其中总铅、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铜、总锌、总镍、总银、总汞进水即满足DB 32/4440-2022表3、表4标准 | COD | 30mg/L | 27.4mg/L | |
SS | 10mg/L | 9.73mg/L | ||||||
TN | 10(12)mg/L | 9.5mg/L | ||||||
氨氮 | 1.5(3)mg/L | 1.2mg/L | ||||||
TP | 0.3mg/L | 0.1mg/L | ||||||
氟化物 | 1.5mg/L | 1mg/L | ||||||
总铜 | 0.5mg/L | 0.5mg/L | ||||||
总锌 | 1mg/L | 1mg/L | ||||||
总铅 | 0.1mg/L | 0.1mg/L | ||||||
总铬 | 0.1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5mg/L | 0.05mg/L | ||||||
总镍 | 0.05mg/L | 0.05mg/L | ||||||
总银 | 0.1mg/L | 0.1mg/L | ||||||
总砷 | 0.1mg/L | 0.1mg/L | ||||||
总汞 | 0.001mg/L | 0.001mg/L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 | 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设备减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昼间 | 65dB(A) | 53.97~56.62dB(A) | |
夜间 | 55dB(A) | 48.46~54.54dB(A)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委外综合利用或处置 | / | / | 零排放 | |||
污泥、污泥压滤废滤布、滤布滤池废滤布 | 污泥待进行性质鉴别后确认处置措施,污泥压滤废滤布、滤布滤池废滤布根据污泥鉴别结果相应处置 |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环卫清运 | |||||||
环境风险 | 设置7500m3应急池,雨水排口设置雨水截止阀,配套建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制定事故预防措施、编制风险应急预案,监管、建立制度等 | / | / | 确保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
五、环评报告总结论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区域相关规划;项目各项污染治理得当,经有效处理后可保证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经公众调查后,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无反对意见;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同时,本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以下网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EgYxXVnDQRr8fEa6xFEgw?pwd=a3dt
提取码:jxn2
到以下网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qL2bgMA1sWJOlutB1uNcQ
提取码:u3pf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了解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就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以下列举的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请到高邮经济开发区德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咨询。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邮经济开发区德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0514-84068399(固话)
联系地址:高邮市开发区经十七路西侧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98566048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道汉口路22号逸夫管理科学楼14楼
高邮经济开发区德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