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60000 361000 361022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1 10:00:21 |
二、项目正文
黎发改审批字〔2026〕253号
关于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6〕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日峰镇弋南高速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608-361022-04-01-245907。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新荣村。
四、建设工期:1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功能改建项目,依托日峰镇人才公寓一楼原有开放式停车库空间实施改造,改造内容及对应工程量为:砌筑多孔砖墙27.51立方米、现浇过梁0.13立方米、零星砌砖0.32立方米、过梁模板2.57平方米;外墙抹灰71.04平方米、内墙抹灰295.86平方米,墙面乳胶漆255.08平方米、真石漆71.04平方米,铝板吊顶151.03平方米、方柱包管20.43平方米、木饰面板墙面20.1平方米;楼地面门窗含800*800地砖194.76平方米、陶瓷踢脚线155.54米、大理石门槛1.72平方米,断桥铝窗18.9平方米、纱窗6.86平方米、钢木门13.86平方米、地弹门7.8平方米、感应自动门9.36平方米、BV2.5/BV4电线合计460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3.94万元,资金来源为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八月五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