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对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关于对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440000 440100 440105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1 17:46:27 |
二、项目正文
根据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9月 11日至 2026年09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0号飞龙大厦8楼,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34385922
传 真: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石榴岗路10号自编41号;广东广州海珠区石榴岗路10号自编41号 |
建设单位 | 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伯朗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10号自编41号,主要设实验室、洗涤室、ups稳压器室、前处理室、电镜室、办公区等。项目主要进行包装材料检测,主要包括玻璃类包装材料理化指标检测、塑料橡胶类包装材料理化指标检测。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逸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实验操作产生的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实验操作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级碱液喷淋+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经加盖密闭以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2)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综合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酸碱中和调节+混凝沉淀+化学氧化+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4)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并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