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市鑫隆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只聚氨酯汽车座椅坐垫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环评拟批准公示)南通市鑫隆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只聚氨酯汽车座椅坐垫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20000 320600 320682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4 18:03:09 |
二、项目正文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只聚氨酯汽车座椅坐垫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丁磨路 123 号车间三
建设单位:南通市鑫隆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佳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年产 5 万只聚氨酯汽车座椅坐垫。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建设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一)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尾水达到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如皋市碧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原磨头镇污水处理厂),委托深度处理。
(二)废气治理。配料、混合、发泡、熟化等工序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
(三)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四)固废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7658090,邮箱:rgsptzk@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