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530000 530100 530103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5 10:30:56 |
二、项目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学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北部山水新城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环评单位:云南十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教学楼、综合实验楼、风雨操场、门卫室、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设施。
项目总投资18331.58万元,环保投资78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废气以施工扬尘为主,来源于建筑垃圾搬运、临时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车辆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和装卸水泥、砂石料等作业扬尘。
保护措施:①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棚布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治理施工扬尘。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洒水降尘;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③施工方还应当加强施工工人的环保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
④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避免超载运输;同时运输粉状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采用封闭式车辆或对车辆进行遮盖,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物料的抛洒。
⑤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
⑥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
⑦定期对汽车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工作状态。
(二)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雨天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场内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做洒水、洗车用水,不外排;定期保养施工机械,杜绝油污渗漏,雨天遮盖机械设备防雨,避免油污随雨水汇入废水。
雨天地表径流:配套临时沉淀池收集雨水径流,沉淀后优先回用,富余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错开雨天清挖施工,疏浚设置临时围堰导流;粉料堆场雨天加盖遮蔽,减少雨水冲刷带泥。
生活废水:施工场地不设食宿,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边公厕。
(三)噪声:
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大致为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机械噪声的特点是固定、连续、声源强、声级大,噪声源强度为80~95dB(A),距离最近敏感点为天宇澜山小区居民等,施工噪声主要的影响对象是周边的居民,周边敏感点较多,施工易产生噪声扰民影响,施工需遵守昆明市施工噪声相关管理规定落实降噪措施。
防治措施:
①首先从噪声源强进行控制: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小型机械(电锯等)置于室内工作。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应采用围挡,施工场界噪声值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打桩等高噪声设备施工,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④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出入口应远离居民区,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行,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⑤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
⑥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⑦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土石方和生活垃圾。
防范措施:
①淤泥及废渣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
②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科学布局弃土弃渣堆放场,做到挖填方平衡,尽量少占弃土弃渣堆放场地,以减少废土的运输量,也可减少施工粉尘的排放;
③当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要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
④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木块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垃圾填埋场填埋,以防造成二次污染。
⑤应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存场、定期将建筑垃圾送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在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实验室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食堂油烟。
治理措施: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及课桌集气罩+酸性气体净化塔+20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排放。
无组织废气:实验室废气(硫酸雾、氯化氢)、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汽车尾气,以及生活垃圾收集点和化粪池等产生的异味。
防范措施:1、无组织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自然扩散、大气稀释、绿化吸收。2、针对垃圾收集点产生的异味,采取如下措施:每天清运垃圾,对垃圾收集点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垃圾桶密封性良好,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定期打扫垃圾桶及垃圾收集点、定期喷洒除臭剂。公共卫生间通过机械通风,加强卫生管理,安装自动冲水设施,并定期维护检修,必要时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轻臭气的逸散排放。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来源于教学活动、学校食堂、实验室。
防范措施: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排水,雨水通过截排水沟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医务室医疗废水先经一体化消毒设备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实验室废水先经中和池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十四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三)地下水:本项目为教育学校建设,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大类下的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无地下水污染风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土壤:本项目为教育学校建设,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属于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大类下的15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Ⅳ类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项目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无地下水污染风险,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五)噪声:
主要污染源: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85dB(A)。
防治措施:1、柴油发电机、风机、水泵等公辅设备均利用地下负一层空间进行集约式安装,可通过建筑物进行隔声。2、中午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不进行广播。3、制定厂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有序调度出入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随意鸣笛。4、由于学校本身作为声敏感受体,对公路一侧学校的声敏感目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在学校周边500m路段设置限速标志(≤40km/h)及禁鸣喇叭标识;②协调交通部门划定货运车辆绕行路线,避免载重货车近距离通过学校,减少偶发高强度噪声(如发动机轰鸣、刹车声)等。
(六)固体废物:
主要污染源为运营期产生的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碎玻璃(未沾染化学试剂)、废包装物、泔水、隔油池废油脂、污泥、液化气空瓶;2危险废物: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弃物。
防范措施:
一般固废:1、生活垃圾利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可回收的外售处理,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在生活垃圾收集、储存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以加强管理和对周围环境的保护:①严格执行城市垃圾收集相关规定;②分类收集、分类堆存,对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应联系下游回收单位回收利用;③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适当封闭,防止雨水进入造成二次污染,杜绝蚊虫鼠害和恶臭异味影响;④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定期消毒,并采取一定的除臭措施。2、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碎玻璃(未沾染化学试剂)、一般废包装物(主要为纸箱等)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3、泔水经泔水桶收集,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和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4、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5、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实验残液、第一道及第二道清洗仪器的废水集中收集在桶内,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均收集至专用废液收集桶中,当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实验废弃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七)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乙醇、盐酸、硫酸、硫粉、液化气等。
防范措施:①配备实验室管理人员,对试剂贮存室的试剂分类存放,按实验需求定量领取试剂,避免试剂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实验试剂,按需请购,减少存量。②实验员必须经过专职培训后方能上岗,做到操作规范。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管理的规范性。实验涉及危险、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试剂存放点设置安全柜,设置双人双锁、标识,建立严格入库、出库手续,派专人管理,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外流。③危险废物分区存放,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时,应符合相关要求。④按照要求设置防火设施,防止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或发生火灾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⑤实验室内建立动火制度,严防火灾发生。发生火灾时及时扑灭初期火灾,不能自控时,请求社会力量支援。发生事故时,对产生的消防废水进行堵截、收集处理,防止外溢污染环境。加强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及时应对环境风险事故。事故结束后,应消除环境影响。⑥发生化学品泄漏时,应及时采取收集措施,用酸碱中和、石灰中和或根据化学物质性状采取有针对性地消除物质的危害性。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收集用铲子、容器、吸附设施等。⑦禁止人为向下水道倾倒化学试剂,杜绝人为导致的环境事故的发生。
为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危废暂存间:
①未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者合并存放;②地面、围堰、浸出液导流渠及浸出液收集池均采取防渗处理。基础采取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HDPE),渗透系数可满足≤10-10m/s;③地面、围堰、浸出液导流渠及浸出液收集池均采取防腐处理。现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采用环氧树脂防腐漆,且表面无裂痕;④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附录A所示的标签,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尺寸为: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警告标志外檐2.5cm。在各危废暂存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信息卡,各分隔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牌,说明该区域暂存危废类别;⑤危险废物暂存点内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⑥在危险废物暂存点须设置比较高的门槛,发生事件时,尽量将泄漏出来的物品倒入调节池,将污染物控制在最小面积范围内,减少环境影响;⑦将危险废物的贮存纳入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环境安全检查,对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是否存在腐蚀穿孔、密封不良、老化等进行重点检查;⑧培训员工按制度进行操作,杜绝员工野蛮操作、装卸撞击、摩擦导致包装破损等现象发生;⑨应针对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特征,预先准备充足相应的应急物资,如防泄漏设施、防毒面具、消防器材等,以便实施应急处置;⑩发现有危险废物泄漏等异常迹象时,应果断采取转移、堵漏等措施,实施紧急处置。当危险废物意外泄漏进入市政管网或雨水管网时,抢险抢修组对泄漏物进行拦截、收集、转运,避免引起污染。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盘龙区北部山水新城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64537279@qq.com
电话/传真:0871-63179896
通信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4楼414室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