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60000 361000 361022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10:00:18 |
二、项目正文
黎发改审批字〔2026〕187号
关于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民函〔2026〕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吊顶门窗及线路更新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民政局申报,项目代码:2607-361022-04-01-323133。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九祥康养中心)。
四、建设工期:3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黎川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将增设:1#、实心砖墙5.04立方米、墙、柱面一般抹灰42平方米、抹灰面油漆42平方米、金属百叶窗42.84平方米;2#、金属门窗拆除2樘、钢质防火门2.64平方米、金属防火窗4.5平方米;3#、金属门窗拆除40樘、金属窗70.12平方米、钢质防火门21.6平方米、挡水板4平方米、钢质防火门6.6平方米、金属防火窗7.2平方米;4#、金属门拆除30樘、金属窗58.42平方米、钢质防火门21.6平方米、挡水板4平方米;5#、金属门窗拆除19樘、金属窗62.92平方米、钢质防火门19.23平方米、实心砖墙5.74立方米、平面吊顶天棚380平方米、风扇62台、普通灯具92套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残疾人福利项目资金27万元。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抄 送:县统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