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建项目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品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品六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17 15:03:45 地区:430000 430700 建设单位:-- 项目ID:13065558
投资额--
项目地区430000 430700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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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品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品六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项目地区430000 430700
投资额--
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6-09-17 15:03:45

二、项目正文

常环鼎建〔2026〕11号

湖南品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湖南品六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关于申请对〈湖南品六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报告表》专家审查意见及《报告表》网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的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

项目位于常德高新区中联大道与飞龙西路交汇处东南角(东经:111度36分23.42秒,北纬:29度7分9.5秒),因发生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原项目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品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品六生物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告知承诺制)(常环建(11)[2023]16号),并已建设完成。项目变更后,不新增用地,总投资3000万元,变动内容主要为:扩大艾炙贴等暖贴类、足浴包、泡澡包等中药包、足贴的产能,并新增凝胶贴生产线,将原有激光喷码变更为水性油墨喷码。

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部门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营运生产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与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过预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气源头管控与全过程收集处理。艾灸贴等暖贴类及蒸汽眼罩投料混料粉尘经全密闭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由一根约29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蓝泡泡、消毒片、凝胶贴、眼贴投料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足贴投料粉尘采用小型翻盖式无尘投料设备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码油墨为水性油墨,喷码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采取密闭加盖以及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措施,降低臭气浓度。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应当对受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和实体砖墙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按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落实应急预案管理要求。

四、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40吨/年、氨氮:0.07吨/年。

五、《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在实际排污之前须完善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他行政许可。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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