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川轻量化新型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锦川轻量化新型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440000 440700 440705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17:03:04 |
二、项目正文
锦川轻量化新型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锦川轻量化新型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锦川轻量化新型材料及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位置: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草美围、大川交、基头围(后加工车间一)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646平方米,建筑面积7802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密炼机、挤出机、液压机、二次模机、剖片机、平切机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轻量化新型发泡材料10万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锦川新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桥美村草美围、大川交、基头围(后加工车间一)
联系人:石生 联系方式:1893363906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恩维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33号20栋519房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0-39277013;18218528956@163.com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报告全本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takFdSndbD8YYIJswoFjw
提取码:rf66
锦川新材料(江门)有限公司
2026年 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