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917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917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5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09-17 17:37:51 |
二、项目正文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hpcgzcy@163.com,传真:023-89181941,通讯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废电路板及含铜物料再生资源项目 | 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组团 | 重庆芯源铜业有限公司 |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芯源铜业有限公司废电路板及含铜物料再生资源项目属新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邮亭组团,通过租赁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厂房内15000平方米场地及该厂房周边3000平方米空地实施建设。项目建设1条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1条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及1条再生铜生产线,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用、辅助、储运与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利用废电路板(HW49,900-045-49)5万吨、废电线电缆1.5万吨,年产黑铜约2.3万吨。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5台15吨/小时脱锡电炉和3台15吨/小时滚筒脱锡炉,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2台2.5吨/小时破碎机和1台2.5吨/小时全自动铜米分选机,再生铜生产线主要设备为1台3.6平方米富氧侧吹炉。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废电路板预处理生产线脱锡废气,经'布袋除尘+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废电线电缆预处理生产线破碎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排放。再生铜生产线富氧侧吹炉炉内烟气经'二燃室+SNCR脱硝+沉降室+急冷+表面冷凝器+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后的环境集烟一并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满足该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一氧化碳、氯化氢、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要求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富氧侧吹炉设置炉门和环境集烟系统联动控制系统,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HJ 863.4-2018)要求,对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施自动监测。项目应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氟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要求,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锑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要求。拟建项目租用厂房整体边界外围设置3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存在现有及规划的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废水包括脱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脱硫废水通过电加热蒸发锅蒸发浓缩,冷凝水回用于烟气急冷,蒸发残液作危险废物处置。软水制备废水和初期雨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烟气急冷和脱硫。生活污水依托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化池处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苦水河。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域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回用水和液体物料采用明管和专管输送,循环冷却水箱、回用水池、脱硫浆液池、脱硫废水收集池采用地上式或架空结构。回用水池、脱硫浆液池、脱硫废水收集池、废水处理设施、废电路板预处理区、氨水罐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熔炼车间、氧气站、空压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等一般污染防治区,其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废电路板贮存库、除尘灰贮存库、脱硫石膏贮存库、炉渣贮存库和光板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采取防渗措施。以上贮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厘米/秒),或至少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厘米/秒),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主要噪声源包括富氧侧吹炉、水泵、空压机、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除尘灰、废除尘布袋,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以及脱硫废水蒸发残液等,产生量合计约1235.82吨/年,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锡渣、废电子元器件、废耐火材料、废塑料等,产生量合计约12538.7吨/年,尽量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富氧侧吹炉炉渣、脱硫石膏、废水处理污泥和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产生量合计约25333.41吨/年,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项目设置5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库、200平方米炉渣贮存库、200平方米除尘灰贮存库、30平方米脱硫石膏贮存库、10平方米锡渣贮存库、120平方米废塑料贮存库、2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各一个,贮存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需要。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大气、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Ⅲ级。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氨水储罐设置围堰。通过新建1个有效容积2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同时增设雨水管和雨污切换阀,收集项目租赁厂房和用地区域事故废水。重庆市报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厂区雨水排放口前设有1个有效容积270立方米事故池,园区建有1个有效容积9100立方米事故池,可收集更大范围内的事故废水。新建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设置固定排水设施,确保及时清理积水,日常保持足够容量。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采取以上措施,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取得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等手续。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及大足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