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建项目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施)〔2026〕563号】

发布时间:2026-09-17 18:02:25 地区:440000 440500 440507000000 建设单位:-- 项目ID:13072586
投资额--
项目地区440000 440500 440507000000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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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施)〔2026〕563号】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项目地区440000 440500 440507000000
投资额--
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6-09-17 18:02:25

二、项目正文

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

粤交许可(航施)〔2026〕563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汕头220千伏物流输变电工程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

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同意汕头220千伏物流输变电工程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详见附件)。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我厅的审查意见组织项目施工,保障航道安全畅通。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汕头220千伏物流输变电工程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9月16日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汕头220千伏物流输变电工程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粤交许可(航评)〔2026〕9号),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本工程于汕头市龙湖区汕梅高速新津河特大桥上游约360米处穿越新津河2,工程所涉新津河2航道现状维护等级为内河六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电缆管道,在航道和可能通航的水域范围内,管道顶高程不高于-12.5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现状河床最低点处对应管道最小埋深为9.65米,规划航道底标高对应管道最小埋深为9.25米。经核,上述内容与航评批复一致。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本工程采用定向钻施工,出入土点均在岸上,无水上作业,对航道通航影响可控,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提出的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禁止在航道抛弃废渣、废水等废弃物。

(三)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

四、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12月12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五、其他要求

(一)施工方案如需变更,对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响的,你公司应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未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将变更后的施工方案报告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二)你公司要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管意见和粤东航道事务中心技术核查意见,及时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资料。

(三)施工作业期间,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要求,保障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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