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监管]【琴川街道】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监理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住建监管]【琴川街道】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监理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江苏省 苏州市 常熟市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 (项目名称)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5810149106929003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常熟市数据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 2026)77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为 *** ,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自筹 /财政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国有 资金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监理 ( 标段 名称 )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监理
2 .2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城铁片区金达路以东、琴川大道以北。
2 .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 .4 建设内容及 规模: 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 124280.72 平方米。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 43000 万元
2 .5 监理合同估算价 (万元) : 863.28
2 .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 .7 监理服务期: 1067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投标 ,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 的 比例 不少于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甲 级资质 ;
3 .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专业);
3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3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3. 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 .3. 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 其他在 建 工程 上 任职 的要求: 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 2 只。
3 . 3 .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 .4 资格审查 其他 条件:
☑3 .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投标人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 需提 供 中标通知 书 (适用于招标项目,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 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 证明 的原件扫描件, 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 (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 投标 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 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 50%的人员 (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 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 /
□3 .4.2其他 :
3 . 5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 应 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且不少于 %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 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08 时 30 分 至 2026 年 11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常熟分中心 。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 成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 接收。
8. 其他 要求 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8.5所有上传的扫描件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7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8.8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8.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
8.10本次招标为 苏州市汽车智能化研发中心(暂名)项目 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 12428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0132.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148.26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0136.76平方米。最高檐高约78.95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1.64米,地上最高17层,地下1层。框架核心筒结构、框架结构(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 重发公告原因) /
10. 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项目负责人 : 钱晓华
传真: /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 监理方案 得分高 的优先 ;监理方案 得分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 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 1.4.2项规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资格审查 资料 | 符合第二章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1.1要求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项目监理机构 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 4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
其他 |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5.无效标条款所 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 33.5 分 监理方案: 15 分 项目监理机构 : 26 分 (总监理工程师 6分;监理机构人员20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 分 类似工程业绩: 8 分 ( 企业 4分;总监4分) 奖项: 1.5 分 其他 : 8 分 ( 投标人信用 8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 方法 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 方法 ×、方法× (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 (每 1%一档)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 方法四: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 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异议 、投诉、 复核或者复议 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1 ) | 投标报价评审 | 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3 分,每高 1%扣 0.1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33.5 分 | ||||||
2.2.3 ( 2 ) | 监理方案 | ( 1 )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 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 ( 2 )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3 ) 篇幅要求: ☑ 监理方案 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 详见下面表格 ,每超过 1页的,扣 0.1 分。 □ 监理方案 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30 页,每超过 1页的,扣 0.1 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 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 质量控制方案 ( ≤5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12 页 | 5 分 | ||||||
☑ 进度控制方案 ( ≤5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4 页 | 3 分 | ||||||
☑ 投资控制方案 ( ≤4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4 页 | 2 分 | ||||||
☑ 安全控制方案 ( ≤4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5 页 | 3 分 |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4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3 页 | 1 分 | ||||||
☑ 其他 ( 现场组织与协调措施 ) ( ≤2分 )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 [0.90—1]×分值) 良( [0.8—0.9]×分值) 中( [0.7—0.8]×分值) | 不超过 2 页 | 1 分 | ||||||
2.2.3 ( 3 )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得 1.0 分 , 否则废标 。 ②总监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所配备的总监专业与要求专业相符的得 1.0 分, 否则废标 。(专业以大类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③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否则不得分。 ④ 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在 12 年(含)及以上的得 2.0 分,执业年限在 12 年 以下 的 , 不得分。 注: 1.需提供相关 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总监执业年限时间以 执业资格证书上的 批准日期或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批准时间为准。 (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以及国家注册监理执业年限、所学专业,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 | 6 分 | |||||
监理机构人员 | ① 本工程要求配备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 ( 其中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房屋建筑工程),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不受限)) ,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得 5.0 分,否则不得分。 ② 所配备的 主导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与要求专业 ( 房屋建筑工程 ) 相符的得 2.0 分,否则不得分。 ③ 所配备 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土木建筑工程)的得 4.0 分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的得 2.0 分,其余不得分。 ④ 所配备 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得 4.0 分,否则不得分。 ⑤ 所配备 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 分。 ⑥ 所配备 的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建筑工程 )的得 4.0 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 建造师 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 )的得 2.0 分,否则不得分。 注: 1.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如投标人配备多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分(本项中的 ③、④、⑤、⑥)仅计取1个人的,以合计得分最高的1个专业监理工程师计取。 本小项监理机构人员 的最终得分 =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⑥ ( 可以结合项目需要,对 监理机构人员 配备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所学专业、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 | 20 分 | |||||||
2.2.3 ( 4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 求(配备有经纬仪、水准仪、 GNSS接收机、砂浆回弹仪、砼回弹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钢筋位置测定仪)的 得满分( 8 分),缺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 注: 1.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 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缺少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相应扣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说明: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人需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的配置要求,并详细规定扣分标准。 ) | 8 分 | ||||||
2.2.3 ( 5 ) | 类似工程业绩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 1个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总监类似工程业绩: 总监在投标单位时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 1个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备注: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和总监类似工程业绩不可重复计取,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得分优先。 2.资格审查中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与此评分项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可重复计取,如存在重复业绩优先评审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 3. 本工程的 企业 类似工程: 指 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 34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本工程的 总监 类似工程: 指 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 34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企业 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 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五 年 内有效。 ( 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 总监 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有效期:自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 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五 年 内有效。 ( 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 | 8 分 | ||||||
2.2.3 ( 6 ) | 奖项 | □ 不采用 ☑ 采用 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时以总监身份监理过的 房屋建筑工程 获得国优的得 1.5分,获得省优的得1分,省辖市级市优的得0.5分。限评1项,本项最高得1.5分。 备注: 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 '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所有奖项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1.5 分 | ||||||
2.2.3 ( 7 )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 : 投标人信用 标 得分 =信用分值× 折算系数 ,本标段 折算系数 为 8 %。 备注: 1.未 申报参加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 其信用评价结果按 0分计取。 2.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按照投标截止日当日有效 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折算系数 范围 一般 为 2%- 8 %,由招标人确定。 | 8 分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扣 分 | ||||||||
备注: | 1、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仅限于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 2、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3、总监理工程师相 关业绩及奖项若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则本工程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及奖项的得分不计入。 4、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一 级造价工程师的, 必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 2025〕13号文件 要求执行。 5、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 二级造价工程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新版电子证样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 一。 6、若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则资质证书需满足以下要求a. 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b. 电子证书有效期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无效;c. 电子证书中无手写签名的,电子证书无效【注:电子证书上签名图像(灰色框)及个人签名两样须同时具备签名】;d.电子证书的签名一致性的辨识,存在个人识别能力不一、图像清晰度不一等问题,为避免争议,招投标评审时不对签名图像与个人签名的笔迹一致性进行比对,有签名的评审时均为一致。)。 7、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相关文件及新版电子证样式详见招标文件最后附件二。 8.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投标单位可自行提供证明材料(例如注册专业或岗位证书专业或培训证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相应证书扫描件等)证明其专业。 9.房屋建筑类的专业分类包括: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工民建、土木工程或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与监理或土木工程施工监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监理、土木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建筑或建筑学或土木与建筑、建筑工程或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与物业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与监理或建筑施工与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及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硅酸盐工程等。 1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可以使用电子注册证书。 | ||||||||
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1、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4-6名(含4和6)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6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 2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不再进行评定分离,直接由评委按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依次推荐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
4.2 | 定标标准 | 1、报价因素 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均在 -15%(含)~15%(含)范围内,则不再进行价格竞争,所有中标候选人此项评价等次均为最优。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15%(含)~15%(含)范围外,则进行价格竞争,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最低的评价等次为最优,投标报价次低的为次优,依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①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的项目监理机构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最高的评价等次为最优,得分次高的评价等次为次优,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② 按总监在投标单位时 受监过 单项合同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 34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有 1个(或以上)类似业绩的评价等次为最优,其余为次优。 注: ( 1 ) 定标方案中的 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 ① 中标通知书( 适用于招标项目,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 ② 监理合同 ; ③ 竣工验收证明 ; ④ 监理合同证明材料: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 合同 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造价以 ①中标通知书或②《监理合同》中标明的为准。 有效期:自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书 中注明的验收时间 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 年 内有效。 ( 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 ( 2 )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 投标 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 3 )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 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 50%的人员 (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 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4) 如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中标单位、总监、中标规模、中标价)明显不一致的,则业绩也不予认可。 注: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单位仅需在电子标书中上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最新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企业信用分总得分 从高到低排名。信用得分最高的评价等次为最优,信用得分次高的评价等次为次优,依此类推(得分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4、监理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方案进行综合比较,作出评价。方案整体内容详尽的为最优,方案整体内容较详尽的为次优,方案整体内容一般详尽的为第三优,以此类推。 5、 投标人履约能力和水平 企业获奖经历:根据企业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优质工程的等级进行评定,等级越高越优,限评 1项。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业绩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注: ( 1)优质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有)必须包括: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 ( 2)优质工程的业绩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建筑行业协会颁发 的获奖文件(红头文件)为准,如无获奖文件原件的,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下载的获奖文件扫描件及其相应网址以供评标委员会核实。企业获奖业绩加分应满足获奖文件中已注明该企业。如不提供相应网址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依所提供的网址及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核查的,则不予确认该项业绩。 ( 3) 以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不需要提供原件,投标单位仅需在电子标书中上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 4 ) 投标人如未完整提供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的,该项 不计取 。 |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 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
三、相关附件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