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6年8台纯电轿车租赁FK018二次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塔里木运输分公司2026年8台纯电轿车租赁FK018二次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项目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 预算金额 | **** |
| 项目分类 | 公开招标 |
| 采购方式 | 工程 |
| 招标人/采购人 | *** |
| 中标人/供应商 | |
| 代理机构 | *** |
二、项目正文
项目名称:***2026年8台纯电轿车租赁项目FK018
招标编号:ZY26-XJW10-FK01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为***纯电轿车租赁项目。服务区域为新疆塔里木油田各探区,预计需求8台纯电轿车。具体参考车型:比亚迪宋或比亚迪元。本项目中所建议的车辆品牌、型号、配置仅作为参考,响应人可提供其他满足项目需求的同等及以上车型及配置的车辆;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租赁服务公司,为***提供8辆纯电轿车裸车租赁。车数为预估数量,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车辆配置详见设备配置标准。服务期间以实际需求及用车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最高限价:
序号 | 规格型号 | 租赁期限(天)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单价限价 (含税, 元/天.台) | 单价限价 (含税, 元/天.台) | 总价限价(元) | 总价报价(元) | 税率% |
1 | 参考车型:比亚迪宋EV尊贵型或比亚迪元 | 1095 | 台 | 8 | 123.17 |
| 10789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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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项目投资估算:¥***,(þ含税 ¨不含税);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各探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11月30日;
2.7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3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备案表),经营范围须包含小微型客车租赁。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备案证明(或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
(2)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等官方平台查询的备案信息截图(须清晰体现企业名称、备案编号、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所在地区已停止发放上述备案证明,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备案或合规经营证明文件;或投标人出具的情况说明(加盖公章)详述当地不再发放备案凭证的政策依据及本企业已完成备案的事实,并附承诺函承诺配合采购人向备案机关核实,如经查实未备案或虚假陈述,自愿按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处理。3.3 业绩要求:无。3.4人员要求:无。3.5 设备要求:
3.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报送符合服务要求的自有车辆,总数不少于8台(同类车辆或更高级别车辆),提供服务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购车发票等相关证明。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公告(类别)用车标准、行业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车况良好;承诺提供的车辆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承诺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3.6财务要求:
3.6.1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6.2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3.6.3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4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3 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7.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如下: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①惩戒主体: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②黑名单等级:集团公司级和企业级。③惩戒适用:集团公司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惩戒适用原则上本单位。④惩戒范围: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中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无损检测、项目管理等活动的招标项目须按照服务商和工程建设承包商两类查询)。⑤惩戒阶段: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⑥信息查询: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3.7.6 其他情况:无。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 。
3.9 其他要求:
3.9.1提供承诺,承诺按照'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开展服务工作。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4.服务标准及要求
1 服务标准
1.1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通则》、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及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配置要求:
车型 | 能源类型 | 功率(KW) | 车辆官方售价 | 车辆轴距 | 后悬架类型 | 新旧程度 | 参考车型 |
轿车 | 纯电 | 130-155 | 15-*** | 不低于2700mm | 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 交付时车辆出厂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 比亚迪宋EV尊贵型、比亚迪元 |
2.1 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完好车辆,车辆手续齐全合格;成交方提供标书中要求的完好车辆,本项目服务的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4年(按机动车行驶证初次登记日期为准),且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0万公里。
3. 供应周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全部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车辆手续交接,配送期间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服务车辆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视为合格服务车辆,车辆验收前需提供车辆证明资料(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复印件)。车辆逾期未到达,视为服务商违约,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且招标人有权更换服务商。
4. 车辆修理、保养要求:中标人负责车辆的日常所有的维修、保养费用。
4.1投标人必须自行为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办理保险、年检及缴纳车船使用税,并承担费用。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及乘客每座***及以上)、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及以上)、基本险不计免赔等。
4.2. 车辆必须是投标人的自有车辆,标的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服务车辆无未处理的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否则因此给使用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3. 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或因中标人车辆及管理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及时造成服务中断,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同时扣除违约金。
4.4. 接受招标人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采纳合理意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 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1)如投标方提供虚假资料(证明)中标签订合同的,发现后,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承担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已发生合同总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招标方有权从其未支付合同款项中扣除。
(2)中标人无法满足招标人服务需求,经招标人累计二次函告后,中标人仍无法有效整改完成,招标人有权解除合作合同。
(3)投标人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违反廉洁自律承诺等情景,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以下情况视为放弃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不联系招标人的,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车辆到位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30日19:00:00至2026年10月04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U-key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http://www2.cnpcbidding.com)。
4.3招标文件售价***/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需控制在200MB以内,建议40MB)。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0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零万元人民币。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③.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http://www2.cnpcbidding.com)缴纳投标保证金,未在指定平台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
5.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每标段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或银行出具的等额保函或保险/中标人。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同等保函或保险,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同等保函或保险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
现金方式: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以公对公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本项目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能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剩余部分由投标人赔偿。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所有业务清算完成后 3 个月内,且无违约情形的,无息退还;若存在违约,按合同约定扣除后退还剩余部分。
开户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五一路支行
联行行号:102891312024
账号:3014120429000004579
银行保函或保险方式:履约担保的保函或保险应保证其在担保期内有效。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履约担保有效期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承办人:韩磊,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
联 系 人(异议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异议联系电话):0991-7890098
电子邮箱:***
***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