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泰安】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22:33:54 地区:山东省 泰安市 新泰市 行业:市政设施管理,房屋建筑业,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预算金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10-09 00:00
项目编号XT-GC-202609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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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泰安】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山东省 泰安市 新泰市
预算金额****
项目分类公开招标
采购方式货物
招标人/采购人***
中标人/供应商
代理机构***

二、项目正文

新泰市平阳河上游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及智能化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XT-GC-20260915-01-01。

2.3建设地点:新泰市青云街道、新汶街道。

2.4建设规模:该项目对新泰市青云街道与新汶街道的漏损供水管网进行改造,通过老旧供水管网更新及智能化改造,提升供水的安全韧性及运行效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改造位置位于滨湖路、向阳路、顺河东路、顺河西路、东周路、平阳路、金斗路、205国道、榆山路等。主要建设内容:①改造城区漏损供水管道总长度69540米,其中DN1000球墨铸铁管3200米,DN800球墨铸铁管7000米,DN600球墨铸铁管4000米,DN500球墨铸铁管11700米,DN400球墨铸铁管15500米,DN300球墨铸铁管6300米,De50PE管3000米,De110PE管1980米,De160PE管3450米,De200PE管8000米,De315PE管4210米,De500PE管1200米。②对改造的供水管网加装智慧化物联感知设备,包括流量监测、压力监测等设备74套。

2.5计划工期:7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上述限价均含税,且包含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兼任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含预中标项目),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所承担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时间: 2026年09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备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项目负责人:张旭

联系电话:***

电 子 邮 箱 :***

8.异议和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方式:***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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