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

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凌源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六包):红山路、迎宾路、东风街

发布时间:2026-11-02 10:06:19 地区:辽宁省 朝阳市 凌源市 行业:企业管理服务,国家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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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项目编号20262113821344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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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凌源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六包):红山路、迎宾路、东风街
公告类型中标结果
项目地区辽宁省 朝阳市 凌源市
中标金额****
项目分类候选人公示
采购方式货物
招标人/采购人***
中标人/供应商***
代理机构***

二、项目正文

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凌源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六包):红山路、迎宾路、东风街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2026211382134446062026-11-02
项目名称
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
202621138213444606
标段(包)名称
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凌源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六包):红山路、迎宾路、东风街
标段(包)编号
202621138213444606001
标段(包)性质
国有企事业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6-11-02
公示结束日期
2026-11-0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公示内容
1)投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拒标原因:评标委员会在形式评审中发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封面(该格式模板已预留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位置)的格式要求加盖公章、进行授权代表签字,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 2.2.1'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实质性要求,未对招标文件该项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否决投标条款 B1. 废标条件:'B1.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2)投标人: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拒标原因:评标委员会在响应性评审中发现: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红山路-照明工程下的子目编码040303002006的工程量为34.2,单位为m³;招标文件中对应项工程量为34.202,单位m³,工程量不一致。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不一致的内容,且并非算术性错误,而是改变了投标报价的基础数据,不属于细微偏差,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响应,构成实质性偏差。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3:'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 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不一致的情况属于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响应,构成实质性偏差,评标委员会依法在响应性评审中否决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3)投标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拒标原因:评标委员会在响应性评审中发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东风街-道路工程的子目编码041201012002项与招标文件中对应项的子目编码041201012001项不一致。在工程量计价规范中,子目编码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合同管理的核心唯一标识,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子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对应的子目编码不一致,使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破坏了唯一特征性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准,子目编码的修改已构成对投标文件未按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及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未响应,不属于细微偏差,且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填报的子目编码与招标文件对应的子目编码不一致, 构成实质性偏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法在响应性评审中否决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投标。4)投标人: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标原因:评标委员会在响应性评审中发现: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1.东风街-道路工程的子目编码040204001001项的特征描述为'6cm烧结砖'与招标文件对应项特征描述的'6cm混凝土砖'不一致。2.东风街-道路工程下的起终点顺接旧路工程量均为1454,单位为㎡;招标文件中对应项工程量均为89,单位㎡,工程量不一致。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填报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工程量不一致的内容,且并非算术性错误,而是改变了投标报价的基础数据,不属于细微偏差,属于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响应,构成实质性偏差。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2.3:'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 2.7.3 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子目特征和分部分项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定的不一致的情况属于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实质性要求未做出响应,构成实质性偏差,评标委员会依法在响应性评审中否决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投标。
监督部门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3842156555
招标人
***
地址
凌源市市府路东段4号,城建大厦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21-6986008
邮箱
1350041652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
联系人
王野
电话
024-82512611
邮箱
yym48916@163.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
一、评标情况
001新开发银行贷款辽宁省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凌源市道路及排水工程(六包):红山路、迎宾路、东风街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 93.79 *** 合格 540
2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93.31 *** 合格 540
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93.21 *** 合格 54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 王天灵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贵1432013201513804)
2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杨之光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7201715043)
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张立龙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京111201420153043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2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特级(施工总承包)]
3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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