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建项目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GEN6及BX8、G2X、G48线束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5 10:39:21 地区:210000 210100 210104000000 建设单位:-- 项目ID:13426178
投资额--
项目地区210000 210100 210104000000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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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GEN6及BX8、G2X、G48线束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项目类型拟在建项目
项目地区210000 210100 210104000000
投资额--
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26-10-15 10:39:21

二、项目正文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GEN6及BX8、G2X、G48线束项目(重大变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辉山大街89号。本项目建设内容:在原有高压线束车间内闲置区域生产宝马第六代充电系统(GEN6)配件,包括高压交流充电线生产线1条(产能574160条/年)、高压直流充电线生产线1条(产能574160条/年)、高压充电接口生产线(含基板组件生产)1条(产能574160件/年)。在原有低压线束车间内闲置区域建设线束组装流水线42条,用于生产BX8线束(产能913500套/年)、G2X线束(产能328000套/年)及G48线束(产能248250套/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德科斯米尔(沈阳)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GEN6及BX8、G2X、G48线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6年8月26日取得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号为沈环保大东审字〔2026〕24号;于2026年9月9日取得实质性审查意见,文号为沈环大东查字〔2026〕20号。

2026年9月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完成安装,项目在施工和试运营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0.13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上述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1.设备数量变化。本项目实际建设的主要生产设备数量较环评阶段有所增减。该变化未涉及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数量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2.增设测量室。为质量管控而增设测量室。测量室及相关设备属于辅助设施,不涉及产能增加或工艺变更。其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属于重大变动。

3.医药物/药品实际不产生。厂内不储备批量备用药品,员工伤病外送诊治,不产生医疗废物。该变化减少危废类别及产生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4.员工及工作制度调整。实际新增员工733人(环评1200人),其余厂内调配;GEN6产线除折弯机三班倒外改为单班制,低压产线维持两班制。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及产生量,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高压交流充电线生产线包括一套发泡系统D,发泡废气经近吸式吸风集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D'处理,经新增15m排气筒(DA008)排放。

激光焊接、锡焊、等离子清洁、填充热熔胶、激光打码、热铆连接等工艺废气分别经密闭收集、滤芯式废气处理装置(共15套)处理后,排入厂房内。

GEN6高压充电接口生产线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负压收集,经管道引至新增'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E'处理后,经新建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入朱尔屯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经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原料拆包产生的纸壳/塑料等包装物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物、废发泡料、废液压油、废有机溶剂、沾染物(废油抹布、擦油纸、沾油劳保等)、硒鼓墨盒、电子废弃物、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厂界非甲烷总烃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北侧4类)区标准的要求。

(三)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排放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期间,项目运行负荷满足验收技术条件要求。

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现对项目进行验收公示,发布日:2026年10月15日。公示期为发布日起 20 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孟经理 024-8455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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