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30000 330500 330521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26 15:34:43 |
二、项目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以下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2026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8072471 、0572-8060980 传真:0572-80630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年产5万套淋浴房底盆项目 | 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德清县菲炼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湖州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州洁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基于良好的市场预期,自然人张杰和俞人炜等出资成立湖州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选址于德清县新安镇太平桥工业区,租用德清县菲炼石化有限公司3号厂房的3~5楼(总建筑面积约为3150m2),拟购置吸塑成型机、搅拌机和裁边机等设备,实施新增年产5万套淋浴房底盆项目,计划总投资1700万元。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艺废气(吸塑成型废气、调浆投料粉尘、铺毡及晾干废气)经各集气装置收集至一套'干式过滤器(中效)+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进行净化处理,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切边及开孔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装置(TA002)进行除尘处理,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20米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预计工艺废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的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的相关排放限值中的较严格限值要求,苯乙烯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能够达到《湖州市木业、漆包线及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塑料行业废气整治规范'排放限值要求;切边及开孔粉尘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的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的相关排放限值中的较严格限值要求。 本项目通过采取有效收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同时,针对开料粉尘和未收集的切边及开孔粉尘采取密闭沉降措施,针对未收集的工艺废气采取车间通风扩散措施。如此,预计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浓度均能够达到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企业边界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浓度能够达到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和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浓度能够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 ②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等4项主要水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执行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对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体和纳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保持车间门窗封闭;对风机和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维护,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等措施的前提下,生产噪声经四周边界围墙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预计各侧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⑤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拟对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调浆及铺毡区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水泥地面硬底化。同时,加强教育、强化管理,组织专员定期检查,有跑冒泄漏或其他异常现象的及时检修。如此,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