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服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审批服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140000 140100 140121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26 16:38:34 |
二、项目正文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孟封镇尧城村
建设单位:清徐县金启源铸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2999063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8日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前身为清徐县新鼎机械厂年产1万吨电机铸件项目,原项目采用石英砂铸造工艺;现建设单位变更为清徐县金启源铸造厂,项目建设地点不变、铸件生产规模保持年产1万吨不变,生产工艺调整为熔模铸造工艺,本次对铸造工艺进行改造,原生产设施均不再使用,已全部拆除,生产设施全部新建,同时配套建设8台0.2t/h中频感应电炉、焙烧炉、抛丸机、打磨设备、蜡膜生产及脱蜡设备,以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2026年4月20日我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604-140121-89-05-681786。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则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制蜡模、脱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制壳废气经浮砂机顶部集气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配套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炉炉门启动废气与熔化、浇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模铸造熔化、浇注二次除尘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脱硫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4组切割机,共设置4个上吸伞型集气罩,切割废气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中频炉熔化、浇注工段、脱壳、切割、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焙烧炉燃烧烟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铸件热处理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熔蜡、射蜡、脱蜡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参照执行《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030802.2-2020)表2中浇注工序废气排放标准。同时结合铸件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5mg/m³以下。
2、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对中频炉、抛丸机、制蜡设备、风机、泵类等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浇冒口、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直接送入中频感应电炉中熔化使用。废包装材料、不锈钢废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砂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袋式除尘器废布袋定期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0㎡),产生的蜡回收杂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贮存并设立警示标识,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四周设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建立收集转运记录等相关管理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清徐县金启源铸造厂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报批本)(1)-副本。pdf
三、相关附件
- 清徐县金启源铸造厂铸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