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450000 450100 450108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26 17:04:13 |
二、项目正文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 | |||||
| 公示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26 16:49 至 2026-11-25 16:49 | |||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 地块面积(m2) | 101209.97 |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工业活动,主要为农用地 | 活动历史 | 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地类主要为林地、园地、草地,原有植被以松树、桉树、果树等林木为主。目前地块现状以有林地、草地及局部闲置荒地为主,场地内无建(构)筑物,无工业生产及污染源活动痕迹。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1-3地块维护方案》,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高中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田沟荣渌(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明辉路以北) | |||
| 经度 | 108.367521 | 纬度 | 22.762129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9-30 至 2026-10-1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罗工 | 单位联系电话 | 13207802134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罗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207802134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蒋冯琨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57717707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地块基本信息 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明辉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108.367521°E,22.762129°N,面积约101209.97 m2(折合151.815亩)。地块东至平乐大道,南至明辉路,西至山体林地,北至五象岭第五峰。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地类主要为林地、园地、草地,原有植被以松树、桉树、果树等林木为主。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情况、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得知目前地块现状以有林地、草地及局部闲置荒地为主,场地内无建(构)筑物,无工业生产及污染源活动痕迹。 地块原使用用途为农用地,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的《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1-3地块维护方案》,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高中用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土地用途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时限前完成。',因此,2026年9月,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便了解地块内环境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确保安全开发利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工作,最终于2026年10月编制形成《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分析可知,地块权属涵盖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良庆区良庆镇那黄村集体土地及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曾种植松树、桉树和菠萝、龙眼,种植灌溉用水主要是雨水,施用农家肥、少量复合肥(主要成分为氮、磷、钾)和除草剂,化肥农药经分解和植物吸收后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坑塘回填区域填土来源区域与地块土壤基本相当,填土区域来源较清晰,存在污染风险的很小。现场踏勘时对填土区域裸露的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判断地块内填土区域存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地块内南侧和西南侧区域作为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建设的项目部使用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受到生活污染源的污染影响可能性很小。地块未进行过生产活动。根据地块利用用途和历史分析,地块内不涉及生产,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已封场的南宁市城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城南填埋场)、住宅、商务办公区等,相邻地块经分析认为对地块的影响很小,基本可以忽略,因此调查地块周边不存在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 3、结论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生产、加油站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 地图展示 |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 |
| 公示单位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 公示时间 | 2026-10-26 16:49 至 2026-11-25 16:49 |
| 行政区划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
| 地块面积(m2) | 101209.97 |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工业活动,主要为农用地: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地类主要为林地、园地、草地,原有植被以松树、桉树、果树等林木为主。目前地块现状以有林地、草地及局部闲置荒地为主,场地内无建(构)筑物,无工业生产及污染源活动痕迹。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1-3地块维护方案》,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高中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中的中小学用地。 |
| 经度 | 108.367521 |
| 纬度 | 22.762129 |
| 地块详细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田沟荣渌(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明辉路以北) |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9-30 至 2026-10-16 |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罗工 联系人电话:13207802134 |
| 钻探单位 | 无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罗工 |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207802134 |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蒋冯琨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857717707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0号商务街2号楼 |
| 公示主要结论 | 1、地块基本信息 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明辉路以北,地块中心坐标为108.367521°E,22.762129°N,面积约101209.97 m2(折合151.815亩)。地块东至平乐大道,南至明辉路,西至山体林地,北至五象岭第五峰。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地类主要为林地、园地、草地,原有植被以松树、桉树、果树等林木为主。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情况、现场踏勘情况、人员访谈,得知目前地块现状以有林地、草地及局部闲置荒地为主,场地内无建(构)筑物,无工业生产及污染源活动痕迹。 地块原使用用途为农用地,根据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公示的《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1-3地块维护方案》,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高中用地',规划用地类型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土地用途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时限前完成。',因此,2026年9月,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以便了解地块内环境质量,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确保安全开发利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工作,最终于2026年10月编制形成《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 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分析可知,地块权属涵盖南宁市五象岭森林公园、良庆区良庆镇那黄村集体土地及广西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历史用途主要为农用地,曾种植松树、桉树和菠萝、龙眼,种植灌溉用水主要是雨水,施用农家肥、少量复合肥(主要成分为氮、磷、钾)和除草剂,化肥农药经分解和植物吸收后对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内坑塘回填区域填土来源区域与地块土壤基本相当,填土区域来源较清晰,存在污染风险的很小。现场踏勘时对填土区域裸露的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判断地块内填土区域存在污染风险的可能性很小。地块内南侧和西南侧区域作为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建设的项目部使用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受到生活污染源的污染影响可能性很小。地块未进行过生产活动。根据地块利用用途和历史分析,地块内不涉及生产,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调查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已封场的南宁市城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城南填埋场)、住宅、商务办公区等,相邻地块经分析认为对地块的影响很小,基本可以忽略,因此调查地块周边不存在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 3、结论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农药生产、加油站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活动,自治区重大公益性项目片区A-1-3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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