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520000 520400 520403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18:10:33 |
二、项目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电线电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8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33727482
传 真:0851-33281023
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安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电线电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碧蓝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贵州中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电线电缆建设项目位于夏云工业园区黔峰实业有限公司内,租用黔峰实业有限公司厂房3420m2。项目新建电缆生产线2条、新建电线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电缆500吨、年产电线5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工序NMHC、HCl、氯乙烯、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软帘+风机+管道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二级排放标准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冷却循环用水经冷水池(8.0m3)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夏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界四周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含油棉纱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禁止随意乱扔;有废机油、废拉丝油、废活性炭、废油墨瓶,集中收集后进入项目区危废间暂存,在暂存区内分区、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