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公告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430000 4305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29 15:10:41 |
二、项目正文
为落实《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科学指导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开发建设,进一步增强规划方案的科学性与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前公示时间、内容及意见收集
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公示内容:详见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s://zrzy.shaoyang.gov.cn)/公示公告/'关于《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公告'附件。
意见收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
联系电话:0739-5630981
电子邮箱:
3514426067@qq.com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邵州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附件:《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草案)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29日
邵阳市中心城区SQ-18、SQ-19单元(邵阳经开区双清园区)详细规划简要说明一、区域位置及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划定的SQ-18、SQ-19两个单元,采用两个单元联合编制的方式,用地西起昭阳路、大兴路,南至怀邵衡铁路,北达集仙路、宝庆东路,东到宝庆东路(现G320国道)、振兴路,东临衡邵高速附近,总用地面积3212.1329公顷,其中:SQ-18单元用地面积1377.8974公顷,SQ-19单元用地面积1834.2355公顷。
二、功能定位及规模功能定位:打造以机械装备制造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高地、打造具有特种玻璃核心技术的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改革开放高地、打造现代化新邵阳建设的核心引领区。
发展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752.31公顷,人口规模约6.5万人。
三、用地布局1、耕地、园地、林地、草地
规划耕地面积170.622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31%;园地面积21.771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68%;林地面积162.354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05%;草地面积3.861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12%。
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农业设施建设用地8.889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28%。
3、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270.242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8.41%,包括二类城镇住宅用地248.0481公顷、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571公顷、农村宅基地22.06公顷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0774公顷。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4.729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2.33%。包括机关团体用地4.8822公顷、科研用地4.9351公顷、文化用地8.9874公顷、教育用地45.7904公顷、体育用地地2.919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5.2428公顷、社会福利用地1.9716公顷。
5、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为112.115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49%。
6、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1312.812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40.87%,包括新型产业用地6.7481公顷、一类工业用地555.153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653.7261公顷和三类工业用地97.2244公顷。
7、仓储用地
规划仓储用地222.4718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93%,其中一类物流仓储用地64.2932公顷,二类物流仓储用地158.1785公顷。
8、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528.990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16.47%。包括铁路用地37.8044公顷、公路用地6.4970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406.8150公顷、交通场站用地77.8737公顷等。
9、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33.417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4%;包括供水用地1.5926公顷、排水用地15.1337公顷、供电用地6.0330公顷、供燃气用地5.3471公顷、通信用地1.3869公顷、环卫用地1.0576公顷、消防用地1.9390公顷和水工设施用地0.9271公顷。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8.97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95%。包括公园绿地110.6898公顷、防护绿地45.8318公顷和广场用地2.4537公顷。
11、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6.6127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21%,包括JS设施用地3.6972公顷、文物古迹用地0.6419公顷和殡葬设施用地2.2736公顷。
12、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53.9000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8%。
13、陆地水域
规划陆地水域70.3675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19%。包括规划区内的红旗河水域、湖、库、渠等。
四、综合交通规划1、区域对外交通规划
(1)铁路
保留现状洛湛铁路、怀邵衡铁路、娄邵铁路(娄邵城际),落实上位规划中的娄邵高铁、渝湘粤高铁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六三三铁路专线。
(2)公路
扩容升级沪昆高速、衡邵高速公路以及320国道,提升改造省道S232。
(3)客运枢纽
规划新建二级综合客运枢纽邵阳汽车东站一处,位于财桥路与昌平路交叉口西南侧1-07地块,用地面积10.0628公顷;规划新建高崇山镇客运站,位于宝庆东路与姜家岭路交叉口处5-10地块,用地面积1.8132公顷。
(4)货运枢纽
保留现状邵阳东货场,位于新城大道与金鸡路交叉口南侧4-16地块,用地面积39.9588公顷。
2、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组成,道路网络采用棋盘式布置,总体形成'五横、六纵'的道路网络骨架。
五横即:宝庆东路-G320国道(主干路)、集仙路-云峰路(主干路)、邵阳大道(主干路)、湖口井路(主干路)、新城大道(主干路)。
六纵即:金鸡路(主干路)、世纪大道(快速路)、大兴路(主干路)、进站路(主干路)、昭阳路(快速路)、枫林路(主干路)。
五、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用设施规划1、行政管理配套
保留现状A-12-2地块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用地面积3.64公顷;规划在5-23地块设置高崇山镇人民政府(含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和司法所,用地面积1.23公顷;规划在C-18a、2-25、5-23号地块配置3处派出所,分别为昭阳派出所、鸡笼派出所、高崇山派出所,其中C-18a、2-25号地块派出所为独立占地,用地面积分别为0.33公顷、1.58公顷,5-23号地块派出所为非独立占地,结合高崇山政府设置,建筑面积≥1000㎡;规划共配置2处社区服务中心,分别位于E-03、6-29号地块,配置9处村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位于B-07、C-22、E-10、F-19-1、G-22、H-39、2-24、3-26、6-10号地块,为非独立占地设施,每处建筑面积≥600㎡。
2、文化配套
(1)文化活动中心
规划配置3处文化活动中心,分别在E-10-1a、5-15a、4-06号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0.51公顷、0.74公顷、7.73公顷,其中E-10-1a、5-15a地块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规划设置11处文化活动站,分别位于B-07、C-22、E-03、E-10、F-19-1、G-22、H-39、2-24、3-26、6-10、6-29号地块,为非独立占地设施,每处建筑面积≥250㎡。
(2)文化活动站
规划设置11处文化活动站,分别位于B-07、C-22、E-03、E-10、F-19-1、G-22、H-39、2-24、3-26、6-10、6-29号地块,为非独立占地设施,每处建筑面积≥250㎡。
3、教育配套
规划新增1所职业学校,位于1-04-3地块,用地面积为4.01公顷。规划共布置4所中学,其中:在B-06号地块设置高中1所,用地面积2.21公顷,共设置15个班;在E-06号地块设置完全中学1所,用地面积6.04公顷,共设置42个班,高中18个班,初中24个班;在3-25号地块设置完全中学1所,用地面积4.19公顷,共设置24个班,高中12个班,初中12个班;在5-13号地块设置完全中学1所,用地面积9.41公顷,共设置48个班,高中24个班,初中36个班。规划在区内共布置6所小学,分别位于E-05、E-26c、F-17-3、4-08、3-32、5-13号地块,总用地面积19.59公顷,共设置120个班,可容5400名小学生。规划共布置10所幼儿园,分别位于A-02、B-07、C-02、E-10-2c、E-26C、2-26a、3-26、4-06a、5-09、5-24地块,E-10-2c号地块幼儿园为独立占地,E-26C号地块幼儿园结合小学设置,其余幼儿园均为配建。
4、体育配套
规划在本区域配置1处全民健身中心,位于C-12号地块,用地面积为0.25公顷;规划设置1处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位于B-05b号地块,用地面积为0.25公顷;规划设置5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分别在E-04b、1-03a、5-03、5-11、5-20号地块,其中E-04b为独立占地,面积为0.22ha,其余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结合绿地或广场设置,用地面积≥1310㎡;规划6处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分别在1-21a、3-27a、C-18、E-07、E-15、H-36b号地块,均为非独立占地设施,结合绿地或者广场设置,用地面积为500㎡。
5、医疗卫生配套
规划在5-07地块配置一所二级综合医院,规划用地面积4.41公顷,设置床位500个;规划在2-27、5-21地块分别设置一处卫生院,分别为渡头桥镇中心卫生院和高崇山镇中心卫生院,规划用地面积分别为0.38公顷、0.45公顷;规划结合居住用地配套设置门诊2处,分别位于C-02、F-08地块;规划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11处,分别位于B-07、C-22、E-03、E-10、F-19-1、G-22、H-39、2-24、3-26、6-10、6-29号地块,其中6-35地块为独立占地,其余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结合社区服务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布置,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
6、养老服务配套
规划在E-10-1、5-09a号地块各设置一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火车站乡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高崇山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用地面积分别为1.29公顷、0.65公顷。规划设置1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位于B-07、C-22、E-03、E-10、F-19-1、G-22、H-39、2-24、3-26、6-10、6-29号地块,均为非独立占地设施,每处建筑面积≥350㎡。
7、商业服务配套
规划在C-06-3号地块配置1处中心农贸市场(独立占地),建筑面积≥2000㎡;规划共配置4处社区农贸市场,分别位于4-13a、5-18d、E-07、E-10号地块,均为非独立占地设施,结合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配建,建筑面积≥1200㎡。
六、公用设施规划1、给水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经开区给水调节泵站,位于G-09-1a号地块,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天,占地面积为0.80公顷;规划新增加压泵站2处,分别为E-29号地块的白马给水调节泵站和3-08地块的新城大道给水调节泵站,日处理规模为5万吨/天,占地面积为0.34公顷和0.43公顷。
2、污水处理设施规划
(1)污水(废水)处理厂
规划共设置3个污水处理厂和1个废水处理厂,其中:保留现状进站路污水处理厂,位于进站路与红旗河交接处西南侧A-14-1地块,占地面积6.4079公顷,日处理规模为9万m³/d;保留现状发制品产业园废水处理厂,位于宝东路东侧的红旗河与高新路交汇处西南侧H-19地块,占地面积2.4426公顷,日处理规模为0.4万m³/d;规划保留经开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湖口井路与大兴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2.6036公顷,日处理规模为1.5万m³/d,对规划区三类工业用地污水进行专门处理;规划新增大兴路污水处理厂,位于湖口井路与大兴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面积3.2905公顷,日处理规模为3万m³/d。
(2)污水提升泵站
规划共设置4处污水提升泵站,其中:保留现状进站路污水提升泵站,设于进站路污水处理厂A-14-1地块内;保留现状高崇山1号污水提升泵站,位于宝庆东路与高新路交叉口东南侧H-21e地块,占地面积0.1109公顷,设计规模为0.2万m³/d;提升改造高崇山3号污水提升泵站,位于G320国道与洛湛铁路之间,占地面积0.0718公顷,设计规模为0.6万m³/d;规划新增沙子冲污水提升泵站,位于姜家冲路北侧5-14a地块,用地面积0.21公顷,设计规模为0.3万m³/d。
3、雨水处理设施规划
规划新增1处雨水排渍泵站,与沙子冲污水提升泵站合建,位于姜家冲路北侧的5-14a地块,处理规模为2万m³/d。
4、变电站规划
保留现状110千伏变电站2处,分别为G-09-3地块的泉塘变和D-11地块的陆洲变和E-08-1地块的金盘科技变电站,占地面积为0.8142公顷、0.5852公顷和0.6955公顷;保留现状在建220千伏变电站1处,为F-21a地块的云水变,用地面积为2.3110公顷;新增110千伏变电站2处,分别为2-10地块的新城变和3-07地块的高崇山变,占地面积为0.7552公顷、0.8513公顷。
5、通信工程规划
(1)邮政工程规划
规划区设置邮政支局3处,分别位于G-16、1-01b和5-15号地块,建议邮政支局采用租赁门面的方式解决,同时代理报刊等其它邮政业务,规划邮政支局应对传统业务和功能进行拓展,大力发展电子邮政和物流配送业务。
(2)电信工程规划
规划设置电信支局2处,分别位于G-16和1-01b号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0.3204ha和1.0665ha;规划在A-12-2、D-16-5a、E-01、E-16、H-23-1、H-31、H-40、2-03、3-26、4-14、5-08号地块各设一处电讯光节点房,共设11处,每处建筑面积≥100㎡;规划共设置电信模块局11处,分别位于A-12-2、1-21a、E-01、E-16、H-23-1、H-31、H-40、2-03、3-26、4-14、5-08地块内,每处建筑面积≥100㎡。
6、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末站、天然气母站各1处,分别位于H-12-3a、H-12-3b、H-12-3c号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9378公顷、1.6528公顷、1.7564公顷。
7、供热工程规划
规划设置供热站1处,位于H-25-1b号地块,用地面积为3.3003公顷。
8、环卫工程规划
(1)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垃圾转运枢纽站1处,位于H-34号地块,用地面积0.9050公顷;规划环卫车辆停车场1处,与垃圾转运枢纽站合并建设;规划非独立占地垃圾收集站5处,分别位于B-05b、B-08-1、D-08-2a、F-11、3-27a号地块,用地面积不小于200㎡,与相邻建筑物间隔不小于8米,绿化带隔离宽度不小于3米;
(2)公共厕所规划
规划共设置公共厕所40所,公共厕所不单独占用地块,结合垃圾收集站在地块内配建,每座规划建筑面积60—100平方米。规划区内周边村庄的公厕结合各村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