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得飞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自动化精密磨床、1000台工业机器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安徽得飞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自动化精密磨床、1000台工业机器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40000 340300 340322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0-30 16:00:18 |
二、项目正文
关于安徽得飞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自动化精密磨床、1000台工业机器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安徽得飞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安徽得飞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台自动化精密磨床、1000台工业机器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508-340322-04-01-257553)收悉。经认真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工业十五路北侧、众兴菌业西侧,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
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新建一栋24000平方米厂房、办公楼等构筑物,购置数控车床、三坐标、龙门五面体、钻工中心、导轨磨、大水磨、卧式加工中心等其他配套设备,建成后形成500台自动化精密磨床、1000台工业机器人的年产能力。项目经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抛丸、龙门铣加工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固化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收集,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及晾干产生的废气经过车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深度脱水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标准要求;固化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 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排放;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排入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满足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中要求。
(三)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中相关要求;水性漆渣鉴定前按照危废管理,废活性炭、废切削液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
(四)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强化厂房隔声、消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化学品仓库、喷漆房、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区域重点防渗工作。
(六)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三、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
四、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时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五、此审批意见仅说明该项目应符合的环境保护相关要求,还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六、请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生产。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EUBDYW3N)
2026年10月30日
抄送:五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世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