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合肥至宿迁铁路泗县至宿迁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新建合肥至宿迁铁路泗县至宿迁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
|---|---|
|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320000 3213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1-01 20:30:10 |
二、项目正文
1.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合肥至宿迁铁路泗县至宿迁段
(2)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宿州市、合肥市
(3)所属行业:交通
(4)项目内容:
新建合肥至宿迁铁路泗县至宿迁段工程包括正线工程及配套工程。其中正线工程北起宿迁市洋北线路所,向南经宿迁市洋河新区、泗洪,终至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线路全长59.008km(其中江苏境内44.738km,安徽境内14.27km)。全线共设3座车站,线路所2处。其中新建车站1座为泗洪北站,利用在建中间站1座为宿迁东站,利用合新铁路安徽段中间站1座为泗县东站;新建板桥河线路所,利用在建潍宿高铁洋北线路所。在宿迁东站配套建设宿迁东存车场1座,配套合肥枢纽合宿铁路至合肥动车所动车走行线线路全长6.721km,下行疏解线1.513km。
(5)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按照文明施工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组织;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时洒水降尘和场地清洗;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设备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及时清运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至指定场地处置;及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等。
运营期:噪声振动超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可满足相关要求;车站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管网;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妥善处理;工程采用电力驱动,不设置锅炉,铁路职工食堂油烟经过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影响均能满足相关要求。在充分落实项目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项目是可行的。
3.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https://pan.baidu.com/s/1qyFDEeXPwoO5WgIbiaGeZQ?pwd=n63m提取码: n63m;纸质稿存于建设单位处;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7号;联系人:石工;联系电话:0551-62123836或12345。
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奎淮路5号联系人:本工;联系电话:0516-83935017。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联系人:陈工;邮编:430063;电话:027-51185827;传真:027-51155977;邮箱:006366@crfsdi.com。
7.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1)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2)反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