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东荣医院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梅河口东荣医院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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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拟在建项目 |
| 项目地区 | 220000 220500 220581000000 |
| 投资额 | -- |
| 建设单位 | -- |
| 发布时间 | 2026-11-02 09:25:40 |
二、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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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梅河口东荣医院迁建项目 | 梅河口市泰昌街1578号 | 梅河口东荣医院 |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吉林省梅河口市泰昌街1578号,租用原天宝神经专科医院现有房屋1层。本项目所在房屋共5层,本项目租用1层进行经营。本项目所在房屋2-5层为梅河口市东荣仁爱护理服务中心,项目东北侧62米为和平商场家属楼,南侧8米为畜牧业综合楼,西南侧15米为改造办楼,西北侧28米为安居小区。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25°40'41.432″;北纬:42°31'27.456″。项目占地面积1602m2,共设置22张床位,门诊内设室有内科、康复科、中医科、彩超室、检验科、皮肤科,住院部设有内科、康复科(无传染病科、感染性疾病科),预计接待门诊病人约15人/d,年住院病人约185人/a。该医院为综合性医院,不设传染病科和感染性疾病科。总投资90万元。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药煎制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及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高出发电机房1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由于备用发电机不是经常使用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高允许排放浓度;煎药废气煎药机上方安装集气装置收集后废气经1根高于楼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护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产生废水、门诊患者及陪诊人员产生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验科废水、煎药机清洗废水,废水混合排出,一律视为医疗污水,所有废水一同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排入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经梅河口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辉发河。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四周厂界各预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固废分类收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于医院内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和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项目环境可行性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如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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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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